答46:佛陀开示说:众生的心愿能够由于其清净的戒行而达成。那些肉身不坏的人可能在当生或过去某一生中曾经持戒清净;以清净的戒行为基础发愿死后尸体不腐烂。当那个善业力成熟时,他们的肉身就能在死后很久都还不腐坏。
在缅甸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有人发现有一个女人的尸体经过很长久的时间都还是完好如初,没有腐坏的迹象。然而那个女人在世时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也没有持守戒律。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肉身不坏可能是由于过去某一生中持戒清净与发愿的缘故。
然而,长远地来说,他们的尸体终究还是会毁坏与消失的,因为「诸行无常」;包括色身在内的一切行法都是无常的。无论如何,这绝不是修行的目标。修行的目标是要灭除一切烦恼,证得究竟离苦的境界──涅槃。
问47:据说佛陀对当时的信众所开示的大都是从施论、戒论、生天之论开始,然后观察信众的根基,给予开示诸欲的过患,及苦集灭道之诸佛本真。请告诉我怎样布施才能获得好福报?怎样持戒才能不受地狱恶道烧烤,享有大功德?升天之论是什么?诸欲的过患是什么?
答47:这种教法称为「次第说法」。佛陀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以这种系列来说法。对于戒与定都已达到清净的比丘,佛陀直接教导观禅;最初的五比丘就是很好的例子:在他们都证得须陀洹果之后,佛陀为他们开示《无我相经》,单纯只教导观禅,没有谈到戒与定。对于持戒已达到清净,但是定力还不够强的比丘,佛陀就从禅定的修行方法开始教起,《小空经》就是一个例子。在《小空经》里,佛陀教导世间的八定及灭尽定。对于持戒还未清净的人,佛陀就从戒开始谈起,例如《意愿经》。对于需要听闻布施论、持戒论、天论等的人,尤其是对于在家居士,佛陀才开示「次第说法」。
至于获得好福报的布施方法,《中部.布施分别经》提供我们许多这方面的知识。在那部经中佛陀列举十四种对个人的布施,从对佛陀的布施谈到对没有道德的人的布施,乃至对畜生的布施。每一种布施都有它的利益,但是接受者的德行愈高,布施所带来的利益就愈大。再者,即使布施给同一类的接受者,其利益还依照布施者的动机而有不同:例如,以不期待回报的清净心所作的布施利益高过以期待回报的不清净心所作的。
布施可以由于布施者或接受者或双方的清净德行而得到净化。净化了的布施能带来殊胜的利益;因此,若想由布施中获得殊胜的果报,应当具足五项条件:
布施者戒行清净;
所布施之物以正当的方法取得;
布施者的心清净无染(不期望回报);
布施者对业果法则具有坚强的信心;
接受者也是戒行清净。
具足这五项条件的布施能够产生很大的果报。然而,佛陀并不十分称赞这种布施,因为这种布施还会造成未来的投生。只要还有投生,就肯定还有老、病、死、愁、悲、苦、忧、恼。佛陀赞叹另一种布施。他在《布施分别经》中如此开示:
「诸比丘,当一位阿罗汉以清净无染的心,相信业果的殊胜,布施如法取得之物给另一位阿罗汉,那么此布施是世间所有布施当中最崇高的一种。」
这种情况有五项条件:
布施者是阿罗汉;
所布施之物以正当的方法取得;
布施者具有清净无染的心;
布施者对业果法则具有坚强的信心;
接受者也是阿罗汉。
这种布施不会产生未来世的投生,也就不再会有老、病、死、愁、悲、苦、忧、恼。这就是佛陀赞叹说这种布施最崇高的理由。
然而,如果布施者还不未证得阿罗汉果,他如何能行这种布施呢?在《难陀母经》中,佛陀教导两种可行的方法:当布施者与接受者双方都已经远离贪、瞋、痴,或者当双方都在为了灭除贪、瞋、痴而精进修行。这种布施也可以算是最崇高的。这种情况乃是布施者在行布施时修行观禅,观照自己的名色法、接受者的名色法及布施品的究竟色法都是无常、苦、无我的;他还必须观照布施前、布施时与布施后的善名法也是无常、苦、无我的。这种布施通常不会造成未来世的投生。若想解脱生死轮回,最好能行这种布施。
至于持戒,比丘应当遵守比丘戒;在家居士至少应当持守五戒。能够终身谨慎地持戒是最好的;不时地违犯戒律则是不好的。在家居士若有适当的机缘,也应当持守八戒或九布萨支。所谓「九布萨支」就是持守八戒时也修行慈心观。这是《增支部.九法集》里记载的。持戒可以避免人遭受地狱的烧烤之苦。当戒行被禅定与观智所围绕时,这种戒行变得更殊胜与有力,更能避免人堕入地狱。如果能获得圣者所喜之戒,意即证得圣果,那么就肯定不会再堕入地狱。
天论是指谈论天界的快乐、福报。我们无法衡量天界的快乐。如果你想要知道,你应当亲自去那里看。例如他们的宫殿非常华丽,以金、银及各种珠宝建造而成,依照个人过去的业力而有不同。有些宫殿长宽各三由旬;有些乃至长宽各四十由旬(一由旬大约相当于十一公里)。
至于诸欲的过患,佛陀以种种方式加以讲解。在《中部.哺多利经》中,佛陀举出几种譬喻来说明沉迷于欲乐的危险:一只飢饿的狗无法因为啃没有肉的骨头而消除飢饿与虚弱;感官欲乐就好比是没有肉的骨头一样。当一只秃鹰口中叼着一块肉而飞行时,牠会被其他群鹰攻啄与抓攫,因而导致死亡或遭受致命的痛苦;感官欲乐就好比是那块肉一样。当一个人握着炽燃的草扎火炬逆风而行时,他会被火炬焚烧而导致死亡或遭受致命的痛苦;感官欲乐就好比是那束火炬一样。当一个人掉入充满灼热火炭的坑陷时,他会被灼烧而导致死亡或遭受致命的痛苦;感官欲乐就好比是那火炭坑一样。一个人梦见可爱的花园,醒来之后则丝毫见不到那花园的迹象;感官欲乐就好比是梦一样。一个人向别人借物品来使用,物主将物品要回去之后此人会感到很沮丧;感官欲乐就好比是借来的物品一样。一个人爬上果树去摘果实,当那棵果树被人从根部砍断而倒下来时,树上的那个人会死亡或遭受致命的痛苦;感官欲乐就好比是那棵果树一样。因此,感官欲乐带来许多痛苦与绝望;感官欲乐当中潜藏着很大的危险。这就是诸欲的过患。
在《中部.摩犍地耶经》中,佛陀所举的例子之一是:
「摩犍地耶,假设有一个痲疯病患者,四肢长满了脓疮与水泡。由于被种种虫所折磨,所以他用指甲将伤口上的痂疤抓下来,并且在火炭坑上烘烤自己的身体。他愈抓伤口上的痂疤、愈烘烤自己的身体,他身上的伤口就愈肮脏、愈发臭、愈受感染;然而在他抓自己身上伤口的时候,他感到某种程度的满足与享受。同样地,摩犍地耶,未脱离感官享乐之欲的众生,受到欲爱的折磨,受到欲热的烧烤,却仍然沉溺于感官享乐。这样的众生愈沉溺于感官享乐,他们的欲爱就愈强烈,他们就愈受到欲热的烧烤;然而在他们沉溺于五欲之乐时,他们感到某种程度的满足与享受。」
因此,感官欲乐的过患之一是它会使人沉迷得愈来愈深,无法自拔。最后只有趋向灭亡与遭受长久的恶道苦报。
佛陀在《六处相应.燃火之教经》中谈到执取尘相的危险。他说:
「诸比丘,即使被一支火红的、燃烧的、炽烈的、灼热的铁钉刺穿眼根,仍然好过于执取眼根所对的色尘之相状与特征。因为如果心识系缚于对那相状或特征的欢喜,而万一此人在那一刻死亡的话,他就可能投生于二趣之一,即地狱或畜生道。由于见到这种危险,所以我如此说。」
然后佛陀以同样的方式解释执取声音、气味等的危险。此人之所以投生到地狱或畜生道的理由是:一生当中最后一个速行心──临死速行心──会决定下一世的投生。如果由于爱欲或其他烦恼的缘故,使得不善的临死速行心生起,死亡后他会投生于恶道。举例而言,苏巴玛天神的五百位天女在享受天界的感官欲乐时死亡,死后投生于地狱。由于对感官享乐的爱欲,她们的临死速行心是与贪相应的不善心。那成熟的不善业力引导她们到地狱,这种业称为「近业」,意即临死时回忆起过去所造之业或临死时所造之业。苏巴玛天神见到她们的不幸遭遇,并且发现自己在七天之后也将投生到同样那个地狱,他感到非常忧虑。于是他带着剩下的五百位天女来向佛陀求助。听完佛陀的开示之后,他们全部证得须陀洹果,因此永远免离堕入恶道的危险。从这里,我们就可以了解诸欲的过患及脱离诸欲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