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寂比库关于布施修福的问答开示
2013-05-13 14:50: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问:请问尊者:南传在家居士有哪些修福的方法? 答:南传佛教有很多修福的方法,在《摄阿毘达摩义论》提到十种福业事(修福的对象、基础:布施、持戒、禅修、恭敬、服务、回向、随喜、听法、说法、见正直业 。所以我们可以修福的范围是非常宽广的。
布施修福篇
1. 问:请问尊者:南传在家居士有哪些修福的方法?
答:南传佛教有很多修福的方法,在《摄阿毘达摩义论》提到十种福业事(修福的对象、基础:布施、持戒、禅修、恭敬、服务、回向、随喜、听法、说法、见正直业 。所以我们可以修福的范围是非常宽广的。
2. 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们有多少戒规?
答:比库的巴帝摩卡有二百二十七条戒,分成:巴拉基咖(﹙pàràjika﹚他胜;被打败)、桑喀地些沙(﹙sa?ghàdisesa﹚僧初余;僧初残)、不定法(aniyata)、尼萨耆亚巴吉帝亚(﹙nissaggiya pàcittiya﹚舍心堕)、巴吉帝亚(﹙pàcittiya﹚心堕落)、巴地碟沙尼呀(﹙pà?idesan?ya﹚对说;悔过)、众学法(sekhiya)、灭诤法(adhikara?asamatha dhamma)[ 「`Pàràjika'」:「就如断了头的人,不可能与身体接合而生存;同样地,当比库从事淫欲法,就非沙门、非释迦子。」Vin.iii,p.28. 「由于人遭遇他胜、被打败,所以称为『他胜』。……『从正法中死去、失败、退落与弃绝,不与此处(僧团)共住,以此而说。』……。从佛教中退堕、切断、失败,……。」(VinA.i,p.259.)
「`Sa?ghàdisesa'」:「犯了此戒而想要出罪者,在(给与)出罪时,最初应当给与别住;以及从最初所剩余的中间给与马那答,或为了与本日治俱的马那答;和最后的出罪都对僧团有所希求,当中没有一种羯磨是不经僧团可以执行的,这最初和剩余的应对僧团有所希求,为『僧初余』。」(VinA.iii,p.522; Kkvt.p.35.)
「`Aniyata'」:由于所犯的罪聚是他胜、僧初余或心堕落,三种罪的原因不确定,在确定所犯的罪后,以三法中随一而惩治,所以称为「不定法」。
「`Nissaggiya pàcittiya'」:在僧中、众〔群〕(二或三位比库)或一位比库前舍所犯罪的物品后,在一位比库前忏悔心堕落罪,称为舍心堕。
「` Pàcittiya'」:故意违犯者,其称为善法的善心堕落,因此堕落的心为「心堕落」。由于心堕落,所以他违犯圣道和成为心痴迷的原因。
「`Pà?idesan?ya'」:假如比库从已入村路中的非亲戚比库尼手中,亲手接受副食或主食而咀嚼或食用者,这位比库应当忏悔:「贤友,我犯了应受呵责法」等,称为「应悔过法」。
「` Sekhiya'」随行有学、正学者的正直之道,这是最初之行与约束、摄护之门,没有像此之学,所以称为「众学法」。
「`Adhikara?asamatha dhamma'」:若僧团生起四种诤事,以七种方法平息、灭诤,所以称为「灭诤法」。(Vin.v,pp.148-9; VinA.vii,pp.1351-3.)],八个部分。这二百二十七条戒只是比库的基本戒条而已,比库们还必须奉行堪塔咖篇的所有生活规约,这些包括二十二堪塔咖。
一、消除误会
3. 问:请问尊者:为什么南传比库尊者看起来很严肃,也不主动对我们问讯、送行?
答:因为南传比库必须严谨、认真地依照世尊所教导的而奉行,如《大般涅盘经》所说:「尊者,对女人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不要看。」「世尊,在看见时,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不要(和她们)讲话。」「尊者,当与她们讲话时,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应当现起(正)念。[ D.ii,p.141.]」而且在经律处处提到,佛陀教诫比库,无论在寺院或俗人家,都应当摄护六根。
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你们随(雨安居数)长幼问讯〔最敬礼〕、起迎、合掌、恭敬,受第一座、第一水、第一食。……。诸比库,这十种(人)不应礼:先受具足戒者不应礼后受具足戒者,不应礼未受具足戒者(即沙马内拉以及在家人),不应礼不同住而较长之非法说者,不应礼女人,不应礼班达咖〔黄门〕,不应礼别住者,不应礼应行本日治者,不应礼应行马那答者,不应礼行马那答者,不应礼应出罪者。[ Vin.ii,p.162.]」因此,比库不应对在家人合掌、礼敬、迎接、送行等。
4. 问:听说南传比库不接受金钱,也不可开车。有人跟我说,那是佛陀制定的戒律。这是什么时代了,那样不是很着相吗?而且出家人都被戒律绑着,如何弘扬佛法呢?
答:对于比库为什么要持戒,我们提出几点来做说明:
1. 依照佛制持戒是比库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由于比库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谋生,所以比库的衣食所需皆依在家信徒护持。而且比库是佛教的宗教师,依照我们的大师-佛陀所规定的律制而生活,不但利己利人,也能令正法久住。我们当须名符其实,否则,宁愿舍戒也不要违犯世尊所制定的圣戒。
2. 戒、定、慧三增上学,戒为基础,持戒能遮不善身、口业。比库所奉行的四遍净戒-巴帝摩卡〔波提木叉〕律仪戒、根律仪戒、活命遍净戒、资具依止戒,由此奉行能有效地约束三门,如此一来,心得不追悔;由不追悔而心生喜悦,如此则能容易地获得禅定;以禅定为基础而修毘婆舍那,进而体证道果。所以持戒能作圣道的基础。
3. 佛陀为弟子制定戒法,并要求弟子依教奉行,佛陀自己不会私下偷偷地违犯戒规,因为佛陀没有秘密的恶行;诸阿拉汉尊重佛制,对于佛陀所制定的戒规是宁死不犯的,因为他们具足「无学戒」的缘故。我们比库向佛陀、阿拉汉学习,所以必须依教奉行。
4. 世尊开示:「诸比库,索答般那〔预流〕圣弟子具足四法不堕苦界,决定自觉(涅盘的)彼岸。是哪四法?诸比库,这圣弟子对佛具有不动摇的净信:『那世尊即是阿拉汉、正自觉者、……。』对法具有不动摇的净信:『法为世尊所善说,……。』对僧具有不动摇的净信:『世尊的声闻僧是已善行道者,……。』具足诸圣所爱、无毁、无穿、无斑点、无杂色、自在、智者所赞、无所触、令定生起的戒。[ S.v,pp.342-3.]」依照南传佛教的传统,证得初果的圣者是不会故意犯戒的。
5. 在戒经(﹙Pàtimokkha﹚帕提莫咖;比库、比库尼的戒本)序有一段话:「任何比库,到三次的告知时,假如记得有罪而不发露者,则有知而妄语罪。尊者们,世尊说:知而妄语是障碍法。[ Vin.i,p.103.]」这段是在说明:当比库犯了戒,假如没有如法忏悔,在诵戒问清净时也不发露表白,他就犯了沉默的故意妄语罪,也就是犯了恶作罪。而这故意妄语的恶作罪会障碍什么呢?《律藏》解释:「证初禅等障碍」[ Vin.i,pp.103-4; Kkvt.p.16.]。连小小的恶作罪都会障碍证得禅定、道果,我们岂可轻忽!
6. 南传佛教提到有五种障碍会障碍生天和解脱生死轮回:a. 业障-即是五无间业。而五无间业以外的淫污比库尼者之业,只会障碍解脱,而不障生天。b. 烦恼障-即是决定邪见者,以及两根、黄门等无因结生的有情。c. 异熟〔果报〕障-即是黄门、畜生、两根和生而盲者等的结生有情。d. 诽谤〔辱骂〕障-即是诽谤圣者。诽谤圣者的人要直到忏悔了他的过失才能去除他的障碍。e. 违犯命令障-即是故意犯戒者。只要他还是比库的状态,在未出罪或未忏悔就还会障碍。[ VinA.iv,p.869.]
7. 在《律藏》,世尊说大海有八种不可思议、未曾有法,其中第二种为:「诸比库,譬如大海有不泛滥越岸的固定法则;同样地,诸比库,凡是我为诸声闻〔弟子〕所制定的学处,我的声闻〔弟子〕们纵使有生命的因缘,也不会违犯的。诸比库,这就是在这法与律的第二种不可思议、未曾有法,每当看了之后,比库们喜乐于这法与律。[ Vin.ii,pp.238-9; A.iv,p.199.]」在《中部》等,世尊也教诫说:「诸比库,当以具足戒,具足巴帝摩卡而住。当以巴帝摩卡律仪防护而住,正行与行处具足,对于微细的罪过也见其怖畏,当受持诸学处而学。[ M.i,p.33.]」
8. 在《律藏》世尊说:「诸比库,缘于十种利益,我为诸比库制定学处:为了僧团极佳、为了僧团的安乐、为了折服诸无羞愧人、为了诸善仪比库安乐住、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来世诸漏、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为了正法久住、为了资益律。[ Vin.iii,p.21.]」由于世尊制定学处,则所有的比库都对那学处分析、解说其义,以及学习其它佛语。比库们依所制而奉行,当圆满了行道,则当证其所行,体证出世间法,如此则成正法久住。
9. 持戒有种种利益,例如:持戒能不后悔,得大财聚,得善名声,在大众中没有怖畏、羞惭,临命终时不昏昧,身坏命终得生善天趣,成为修定的助缘,成为体证涅盘的基础等。破戒、犯戒则有追悔等种种过失,并且有堕落恶趣、地狱的危险。我们应当了解利益与不利,爱惜自己的人,会在相信因果法则时,想使自己堕落恶趣吗?请思考这一问题!
5. 问:曾听人说:「小小戒可舍」,什么是小小戒?真的可以舍吗?
答:《律藏》的〈五百堪塔咖〉,是叙述五百阿拉汉结集三藏的情形。当阿难达尊者诵出五部尼柯耶(经藏)后,「当时,阿难达尊者对诸长老比库如此说:『尊者们,世尊般涅盘时曾经对我说:``阿难达,我灭度后,在僧团想要时,可以舍弃小、随小学处。''』『阿难达贤友,你有问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随小学处''吗?』『尊者们,我没有问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随小学处?''』有些长老如此说:『除了四他胜外,其余的为小、随小学处。』有些长老如此说:『除了……。』」当阿难达尊者在结集大会中提出这件事情时,长老们对「小、随小学处」的定义众说纷纭。所以马哈咖沙巴尊者(结集大会的主席)就对大众说:「贤友们,请僧团听我说:我们的学处有些是和在家人有关系的,在家人他们知道:『这是沙门释迦子所允许的;这是不允许的。』假如我们舍弃小、随小学处,(有些人)将会说:『沙门苟答马为诸弟子所制定的学处就好像烟一样,当大师在世时,(弟子们)学习诸学处;现在大师般涅盘,他们就不学习诸学处了。』假如僧团已到适时,(世尊)所未制定的(学处),僧团不应(再)制定,已制定的(学处),不应该废除,应依所制定的学处受持、奉行。……。[ Vin.ii,pp.287-8.]」这样的裁定受到所有五百阿拉汉的认可。有人认为马哈咖沙巴尊者是在耍权威,其实并非如此!这样的观点是世尊所认同的,如说:「善哉!善哉!伍巴些那,未制定的不应制定,或者已制定的不应该废除,应依所制定的学处受持、奉行。[ Vin.iii,p.231.]」因此传统上,我们南传比库都必须依照《律藏》所规定的而奉行,不能任意删除或增加。在《弥林达(王所)问(经)》,那先尊者对弥林达王说:「如是,大王,如来为了考验诸比库才如此说:『阿难达,我灭度后,在僧团想要时,可以舍弃小、随小学处。』大王,为了完全解脱痛苦以及喜爱于法,诸佛子甚至愿意更加持守其它一百五十学处,他们怎么会舍弃原本已制定的学处呢?[ Mil.p.143. ]」这段话值得我们深思!
6. 问:听说南传比库吃肉,是真的吗?
答: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Vin.i,pp.218-20.]。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Vin.i,pp.202-3.]。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众)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诸比库,我听许(食用)未见、未闻、未怀疑的三边际清净鱼肉。」(Vin.i,p.238; 详见-VinA.iii,pp.604-6.)]。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Vin.i,p.218.]」注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VinA.v,p.1094.]」此外,注释书再提到,由于熊肉和猪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库在获得肉时应当问施主:这是不是允许的肉[ VinA.v,p.1094; iii,p.606. ※(这十种不允许的肉,无论比库知或不知道,吃了即犯罪;比库不但不可以食用肉,连﹙这十种动物的﹚骨、血、皮、毛都不可食〔使〕用,但奶则可以饮用。)]。佛陀和比库们都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施主布施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净肉,都是如法的。佛陀在世时,得瓦达答提出五种主张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种就是主张终生不吃鱼肉[ Vin.ii,p.197; iii,p.171.]。我们应当以此为警惕!至于有些在家众为了慈悲或习惯而不吃鱼肉,在他们的环境允许下,想少和众生结恶缘,这是值得赞许的。然而他们不应该批评如法食用三净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7. 问:请问尊者:听说在家人阅读出家人的《律藏》会构成盗法重罪,终生不得出家,是真的吗?
答:并非如此。在不得出家的五十几种人当中,并没有「阅读《律藏》的盗法重罪者」这种人。在佛世时,三藏还没有结集,佛陀所开示的法和所制定的律,只由弟子们展转背诵而流传着,所以佛陀不会制定「阅读《律藏》的盗法重罪者不能出家」这一规定。在不得出家的二十几种人当中,有一种称为「贼住者(theyyasa§vàsaka)」。
在注释书解释:「『贼住者』有-外形之贼、共住之贼与(外形和共住)两者之贼三种。当中,凡自己出家后,没有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没有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没有挡住座位,也没有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以非清净的心性而只是外形的盗贼者,称为外形之贼。凡有沙马内拉前往外国后,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挡住座位,并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只是共住的盗贼性者,称为共住之贼。由于他的(袈裟)外形是比库们所给与的,所以不是外形之贼。凡是自己出家后,前往寺院,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挡住座位、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并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以外形和共住的盗贼性者,称为(外形和共住)两者之贼。这三种贼住为这里的意趣。[ VinA.v,pp.1016-20; Kkvt.pp.17-8.]」
因此,「贼住」与在家人阅读《律藏》无关。在家居士学习比库戒律,一方面,可以护持比库持戒;另一方面,也对有心想要终生修梵行者,在出家时有个戒律基础,能尽快进入状况。
《普端严注》在解释制戒十利时谈到:「『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当有制定学处时,假如无信的人们在看见而知道所制定的学处,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学处而奉行的比库们时,说:『凡是世间大人的烦恼、污秽、愚昧处,这些沙门释迦子住于离、远离,实在做了难作、实在做了难事!』因此生起信心,就如见了《律藏》圣典的邪见感恩婆罗门一般。以此而说:『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
『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当已信佛教的良家之子,在看见而知道所制定的学处,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学处而奉行的比库们时,说:『好啊!尊者们做了难作之事,他们守护终生一食、梵行、摄护维那亚。』如此而生起更多、更多的净信。以此而说:『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 VinA.i,p.225.]」
二、伤害
8. 问:请问尊者:比库的不杀生戒和在家五戒的不杀生戒一样吗?
答:比库的不杀生戒比在家居士的不杀生戒还微细。假如比库故意杀人、教他杀人,鼓励自杀以致他人因此而死,堕胎等,则犯永远丧失比库身份的他胜罪;若故意杀害一般动物,乃至虫蚁,则犯心堕落罪;明知而使用有生物的水,也犯心堕落罪。而在家居士在上述所有的情况,则破其离杀生学处,必须再求受三归五戒。[ (他胜3.)「凡是比库,假如故意地夺取人体的生命,或假如此(人)寻找,即可拿取杀具,或赞叹死的美好,或鼓励死(说):『喂,男子!你为什么以此恶苦地活着呢?死比你活着更好。』如此心意、如此心思惟,假如以各种方法赞叹死的美好,或鼓励死,这也(犯)巴拉基咖,不共住。」(Vin.iii,p.73 )
(心堕落61.)「凡是比库,假如故意地夺取生物的生命者,(犯)巴吉帝亚。」(Vin.iv,p.124.)
(心堕落62.)「凡是比库明知有生物的水,假如使用者,(犯)巴吉帝亚。」(Vin.iv,p.125.)]
9. 问:听说比库尊者不能拔草,是真的吗?
答:比库不但不能拔草,也不可以伤害树木、所有生长中的植物、有生长能力的种子,乃至还有生长能力已被剪下的花、树枝等。一般植物,《律藏》称为生物村;植物的种子,在注释书称为种子村。这里的「村」是指聚集的意思。由于佛制比库不得伤害草木,所以在南传佛教的传统,这些拔草、剪树等工作,通常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而当比库要食用有种子的水果时,也需要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作净〕。[ (心堕落11.)「破坏(草木)生物村者,(犯)巴吉帝亚。」(Vin.iv,p.34.)
「作净」在此是指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库可允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为:比库把水果等交给净人,并说:「`kappiya§ karohi'(咖毕洋 咖罗嘻)-你作净!」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并回答:「`kappiya§ bhante'(咖毕洋 班喋)-尊者,(已作)净了。」(VinA.iv,pp.766-7; Kkvt.p.88.)]
10. 问:请问尊者:听说南传比库不能挖地,是真的吗?
答:是的。注释书提到有生地和非生地两种地。生地是指:a. 纯尘土〔泥土〕;b. 尘土和砂石、瓦砾所混合,而且其比例为大部分是尘土的混砂土;c. 以及淋雨超过四个月的尘土堆。纯砂、纯石、大部份是砂石的混砂石,以及被烧过的土,为非生地。佛制比库不得挖掘或伤害生地。寺院中的挖土等工作,通常也是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的。[ (心堕落10.)「凡是比库,假如掘地,或使令掘者,(犯)巴吉帝亚。」(Vin.iv,p.33.)]
三、男女关系
11. 问:请问尊者:比库的不淫欲戒和八伍波萨他学处中的离非梵行学处是不是相同呢?
答:是的。行淫的对象无论是男人、女人、动物或非人,只要达到犯戒的条件,对比库而言,则破根本的他胜戒,永远丧失比库的身份;对在家居士而言,则破了所受的戒。[ (他胜1.)「凡是比库得到诸比库的(增上戒)学,与(学处)共同生活,(既)未舍弃(戒)学,(也)没有表明羸弱,假如从事淫欲法,乃至与雌性畜牲,也(犯)巴拉基咖,不共住。」(Vin.iii,p.23.)]
12. 问:南传比库是不是重男轻女呢?总是把我们女众避得远远的!
答:并不是这样,而是比库必须遵守不得以贪染心碰触女人的戒规。而且不只不可以碰触女人,连雌性动物,或男人等也都不得以染心碰触。然而,假如比库保持正念并保持不动,即使有贪染心被女人碰触,也不犯戒的。比库护戒应该比自己的生命还爱惜,因此请妳们多多包涵。[ (僧初余2.)「凡是比库,以贪染转变心,假如与女人从事身相触,捉手、捉发束,或摩触某一身分者,(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20.)]
13. 问:请问尊者:佛陀规定比库和女人谈话要注意或避免谈些什么内容?
答:佛陀规定比库不得以贪染心对女人说粗恶、淫荡、调情、轻浮的话;也不可对女人邀请以淫欲供养自己等[ (僧初余3.)「凡是比库,以贪染转变心,假如对女人说粗恶语,如少男对少女(所说的)一样,与淫欲相关者,(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28.)
(僧初余4.)「凡是比库,以贪染转变心,假如对女人为了以欲供养自己而赞叹说:『贤妹,这最上的供养是:假如以此法供养像我一样的持戒、善法、梵行者。』与淫欲相关者,(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33.)]。而且佛陀教诫比库,在和女人讲话时,应当保持正念。
14. 问:我父亲和母亲五年前因故离婚了。我父亲年纪越来越长,我母亲是您的信徒,请尊者劝劝我母亲回去照顾我父亲!
答:世尊规定比库不能作媒人。由于规劝已离婚的夫妇复合会构成犯作媒人的僧初余罪,所以我们不能劝你的母亲回去照顾你的父亲。[ (僧初余5.)「凡是比库,假如从事媒嫁,(传)男子之情意向女人,或女子之情意向男人,在成为妻子或情妇,乃至暂时妇,也(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39.)]
15. 问:听说比库尊者不可单独与没有男子在场的女人同坐,是真的吗?
答:是的。而且还有一些比较微细的规定:假如有男子在场,该男子必须是没有眼盲,而且要处在六公尺之内;如果没有男子在场,而且对方只有一位女人,则这位比库不得与这位女人同时坐下或躺卧;假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女人在场,若他们处在室内,在没有关门、纱门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坐下的。比库也不可与女人同坐在一张长椅上[ Vin.ii,p.169.]。此外,假如没有有识别淫荡语能力的男子在场时,比库不得对女人说法超过六句法。而所谓的「法」,注释书解释为三藏和注释书的内容,而且是指用巴利语说或诵出的[ (心堕落44.)「凡是比库,假如与女人在秘密的屏覆座位共坐者,(犯)巴吉帝亚。」(Vin.iv,p.96.)
(心堕落45.)「凡是比库,假如单独与一女人秘密地共坐者,(犯)巴吉帝亚。」(Vin.iv,p.97.)
(心堕落7.)「凡是比库,假如为女人说法超过五、六语,除了有智男子(在场)外,(犯)巴吉帝亚。」(Vin.iv,p.22; VinA.iv,p.742.)]。所以当女居士想要到寺院闻法、受持归戒,在明知寺院没有其它比库等男子为伴时,这位女居士应当事先安排男子为伴比较理想。
16. 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与女人同宿是什么涵义?
答:所谓「同宿」是指在同一屋顶或同一出入口的建筑物,在同一时间躺卧而言。但比库与女人同宿,则特指从日落到黎明这段时间,比库和女人同一时间躺卧才犯戒。其实不仅限于女人,在那段时间比库也不可与雌性非人、足以成为淫欲对象的雌性动物同宿。[ (心堕落6.)「凡是比库,假如与女人同宿者,(犯)巴吉帝亚。」(Vin.iv,p.19.)]
17. 问:请问尊者:为什么我上次邀请比库尊者和我一起回台北,而那位尊者跟我说: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呢?
答:因为佛陀规定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 (心堕落67.)「凡是比库,假如与女人相约,在同一旅途而行者,乃至村落间,(犯)巴吉帝亚。」(Vin.iv,p.133.)]。由于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所以当妳们想邀请比库到妳们家时,可以安排一位男子陪同,由他向比库邀请并陪同,如此,那位尊者就可以如愿到妳家接受供养或说法了。
18. 问:上次我们请比库尊者搭我们的车子时,为什么那位尊者对我们说,比库不能与我的母亲一起坐在后座呢?
答:因为佛陀规定比库不能与女人坐在同一长座(长椅、长板凳)[ 「诸比库,我听许除了黄门、女人、两根者外,可以一起坐在非同座的长座椅。」(Vin.ii,p.169.)]。所以假如下次是由你父亲开车的话,最好让比库坐在前座,而不要给比库为难比较如法。
四、衣物
19. 问:请问尊者:什么是「三衣」?
答:所谓的「三衣」,是指比库已决意的三件随身袈裟,即是:1. `sa?ghà?i'(桑喀帝;僧伽梨;双层外衣),2. `uttaràsa?ga'(伍塔拉桑嘎;郁多罗僧;上衣),3. `antaravàsaka'(安塔拉瓦沙咖;安陀会;下衣)。
20. 问:台湾冬天这么冷,尊者们只穿三衣,不会太冷吗?
答:目前的南传比库,只有极少数的比库受持只拥有三衣的头陀行,大多数的比库都有使用多余的袈裟、毛毯、床单、浴巾等,可用以御寒;至于受持头陀行的比库,假如他们在台湾度过冬天的话,你们可以问他们所受持头陀行的程度,允许用哪些衣物,以供给所需,布施修福。依据《律藏》的记载:比库受持单单只拥有三衣,是佛陀亲自试验的结果。当时,世尊所处的毘舍离,正是寒季的下雪之时,当时世尊在披着三衣之后即不觉得冷了[ Vin.i,p.288.]。可能是我们现代人体质比较差吧,在北印度的寒季也是很冷的,但是两千多年来,很多受持只拥有三衣的尊者们都如此度过那么多的寒季了。
21. 问:有哪些衣料是适合供养给比库尊者的呢?
答:世尊允许六种做袈裟的衣料-1. `khoma'(口麻;麻布)、2. `kappàsika'(咖巴西咖;绵布)、3. `koseyya'(口些呀;绢布;蚕丝布)、4. `kambala'(堪吧拉;毛织布)、5. `sà?a'(沙那;粗麻布)、6. `bha?ga'(班嘎;混麻布);或者随顺这些衣料的其中一种,都是适合供养给比库的。[ Vin.i,p.281; Kkvt.p.54.]
22. 问:请问尊者: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是适合供养比库尊者袈裟的时间?
答:基本上只要你们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任何时间都可以布施袈裟。对一般比库来说,我们任何时间都可以接受袈裟的,三衣以外的袈裟,比库可以和其它比库作共有〔净施〕或决意成杂用布(parikkhàraco?a§);至于受持头陀行的比库,通常他们在雨安居结束后布施「咖提那(ka?hina )」的那一个月,或「施衣时」那五个月也接受信徒所布施的袈裟,但也有少数的比库只拥有三衣和一些小块的生活用布而已,当他们获得了多余的袈裟时,通常会布施给僧团或其它长老等。
23. 问:请问尊者:什么是「咖提那」?
答:所谓「咖提那(ka?hina)」,古代有时也翻译成迦絺那衣或功德衣。由于古代时空背景与交通的关系,使得把印度的雨安居到了中国变成结夏安居!而且雨安居的期间约从农历的六月十六日到九月十五日,在中国却提早了两个月,可见历史的无情!
在印度,由于雨季四个月比库们不适合游行,所以佛陀制定:比库在雨季四个月当中的三个月,必须住在一个固定的住处,度过雨安居。在这三个月的雨安居期间,很多比库精勤地禅修,因此证所未证。由于雨季期间,袈裟不容易干,持但三衣的比库比较不方便,佛陀制定雨安居结束后的那个月,住了雨安居的比库可以接受并做咖提那衣。另一方面,也有犒赏比库在雨安居期间精勤禅修之意。受持和随喜咖提那衣的比库在戒律上有几条戒特别宽松,例如比库可以接受多余的袈裟,存放到施衣时而不犯戒等。所以目前在南传佛国,在家信徒很喜欢在雨安居期间,或在布施咖提那衣的那个月布施袈裟。当今,布施咖提那衣的仪式,在各个寺院是重要的活动之一。在家居士可以布施衣料,或做成的袈裟,当僧团接受了很多袈裟时,只决定当中的一件当咖提那衣,其它的袈裟则如法地分配给僧众。假如所接受的是衣料,僧团必须全体合作,在当天把那件衣做好,并染成如法、作净、受持,以及僧众随喜,如此才大功告成。凡受持和随喜的僧众有五个月的特许及接受雨安居衣的利益。
五、食物
24. 问:偶尔看到南传尊者托钵化缘,我可以把钱放进他的钵里供养吗?
答:不可以。世尊制定钵的目的,是让比库们用来托钵时接受食物的。比库不可以寻求、接受,或使用金钱,怎么可以用钵来接受金钱呢!
25. 问:请问尊者:南传尊者为什么出外托钵乞食,寺院里面不是有很多食物可以吃吗?
答:因为过去诸佛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我们的释迦牟尼世尊也是依托钵乞食而活命的,所以我们依佛教的传统而托钵乞食。当然,如果寺院有施主,也有净人服务,比库是可以在寺院里面用餐的。另一方面,由于比库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也不可以贮藏食物、自己煮食物、自己拿取食物来吃(必须经由沙马内拉或在家人授食)等,所以在没有适当的环境下,比库必须外出托钵乞食。
比库外出托钵乞食的另一个意义是,比库透过外出乞食,可以给布施者有供养修福的机会;也可以藉此来弘扬佛法,这也是佛陀游行弘化的传统。
26. 问:请问尊者:听说比库不可以贮存食物,这是什么意思?
答:这即是世尊规定比库没有隔宿之粮。比库的主食和副食品只能保留到正午,而不得存放到隔天食用[ (心堕落38.)「凡是比库,假如咀嚼或食用经储存的副食或主食者,(犯)巴吉帝亚。」(Vin.iv,p.87.)];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和糖,在比库有饥渴等病缘时,可以存放七天服用[ (舍心堕23.)「凡诸生病比库所服用的药品,这即是:熟酥、生酥、油、蜂蜜、糖。接受那些(药)后,最多可以储存七日服用,超过那(期限)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Vin.iii,p.251.)];一般人们所不用来当食物吃的药品,则比库可以存放终生服用。
27. 问:请问尊者:我上次供养一位比库尊者一包速溶五谷粉,为什么那位尊者说:比库不能自煮呢?
答:因为世尊规定:比库不得自己烹煮食物。在《律藏》,世尊是允许比库再煮(经煮过的食物再加热)的,但不得自己烹煮食物[ 「诸比库,不应食用内宿、内煮、自煮(的食物)。假如食用者,(犯)恶作罪。诸比库,假如食用那内宿、内煮、自煮(的食物)者,(犯)三恶作罪。……。诸比库,我听许(你们)可以再煮。」(Vin.i,p.211.)];但煮糖、油等药品则是可以的。一般的三合一速溶咖啡,由于通常已先加温煮过了,所以比库可以自己冲泡食用;但速溶五谷粉等由于有加盐等,而盐比库是可以当药,也可以当食物的,在把盐和其它食物用热水冲泡时,也算自煮。所以当比库没有净人时,你们应该先泡好才供养,否则比库只能泡冷水食用了。
28. 问:请问尊者:什么是比库食物须经授食呢?
答:比库食物须经授食,是指世尊规定比库:除了水和齿木(牙刷)外,比库所食用的食物和口服药品,必须经过未受具足戒者(沙马内拉或在家人)授与,比库才可以食用[ (心堕落40.)「凡是比库未经授与的食物,假如持入口中,除了水(和)齿木外,(犯)巴吉帝亚。」(Vin.iv,p.90.)]。有五种条件构成有效的受食:1. 所授与的食物是强力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量;2. 授食者(施主)和比库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3. 比库知道有食物被带来〔知持来〕;4. 由天、人或畜生以身体、身所系物或投出而施与;5. 比库以身体或身所系物来接受。[ VinA.iv,p.843.]
29. 问:请问尊者:假如遇到比库尊者托钵乞食时,我们可以布施哪些食物?
答:假如你所布施的食物是含有肉的话,必须注意的是,不能有狗肉、蛇肉等不允许的肉,而且那肉不是预先订讲的,或指定为比库等人而杀的,因为比库只允许食用不见、不闻、不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而杀的三净肉;假如蛋是你们自己煮的话,一般生蛋鸡所生的蛋,由于不是受精卵,所以通常比 较没有问题,否则需要考虑三净肉的问题。如果是从市场买现成或已死亡的肉,则是允许的。在布施时最好也告诉那位比库,这是允许的肉。然而,有些比库可能因为环境或习惯的关系,是不吃鱼肉的,你可以在布施时问他,以免让他不知如何处理。其它一般的主食或副食品,都是可以布施的;也可以布施水果、糖果、甜点等。此外,也可以布施一日果汁;鲜奶油、油、蜂蜜、糖等七日药,以及一般药品等。
30. 问:请问尊者:我们在供养托钵乞食的尊者时,须要注意些什么呢?
答:在南传佛国,由于比库托钵时是赤脚的,所以在家居士为了恭敬起见,在供养时也脱掉他们的鞋子;妳们也可以脱掉鞋子,以表示对三宝的恭敬。如果妳所供养的食物有水果,而那水果的种子是有生长能力的话,妳可以学习作净的方法,并为那位比库作净。另外一点是,妳在布施时必须亲自把食物放入钵里,也可以亲手交给他,但由于妳是女众,当妳在交给他时,尽量不要碰到那位比库的身体。在泰国的传统,当女信徒供养物品给比库时,比库通常会用一条布来接受,以防碰到女众。
另外,施主和比库间的距离也是很重要的。比库和施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以内,所布施的食物比库才可以食用。「伸手所及处(hatthapàsa)」的距离有多远呢?注释书提到为两肘尺半,大约115公分。但115公分是怎么算的呢?假如比库是坐着,从座位的最后边算起;假如比库是站着,从脚跟的后边算起;假如比库是躺卧,从卧着胁的另一边算起。无论施主是站着、坐着或躺卧,除了伸出的手不算外,取最靠近比库的任何身体或肢体算起。以这样的算法,在布施时,比库和施主必须处在两肘尺半之内。[ VinA.iv,p.825; Kkvt.p.106.]
31. 问:上面尊者提到须要为比库作净,请问尊者:如何帮比库的水果作净?
答:世尊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以五种沙门净的果实可以食用-火所损、刀所损、爪所损、无子,以及已除去种子为第五。[ Vin.ii,p.109.]」注释书解释:「当中的『火所损』为被火所损、击败、烧、触之意。『刀所损』为被刀所损、击败、破、贯穿之意。爪所损也是这种方式(『爪所损』为被指甲所损、击败、破、贯穿之意)。无子和已除去种子它们自己即已净。[ VinA.iv,p.767.]」当中的「净(kappiya§)」意为允许的(allowable)、如法的,是指原本比库是不允许伤害土地、植物,乃至有生长能力的种子的,但佛陀允许水果等经由未受具足戒者以刀子、指甲划破等沙门净,使比库可以食用或使用水果等。
所以「作净」在此是指,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等未受具足戒者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库可允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为:当水果等还在施主或净人的手上时,或是比库把水果等交给净人后,比库说:「`kappiya§ karohi'(咖毕洋 咖罗嘻)-你作净!」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并回答:「`kappiya§ bhante'(咖毕洋 班喋)-尊者,(已作)净了。」有些传统为了使更确定,在比库说:「`kappiya§ karohi'(咖毕洋 咖罗嘻)-你作净!」时,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三道,并回答:「`kappiya§ bhante'(咖毕洋 班喋)-尊者,(已作)净了。」三遍。如果水果只有一个,那不成问题,但假如水果很多,该如何做呢?把葡萄等放在盘子、碗或篮子等容器,使每个水果都连接碰触在一起,如此在一个水果作净时,其它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净了(但不要只拿一个起来作净,而是在作净时它们都还碰触在一起)。[ VinA.iv,pp.766-8; Sàrò.iii,p.21; Kkvt.pp.88-9.]
32. 问:我自己先作净再供养尊者可以吗?
答:如果妳先煮过或去除种子,那不成问题;但若只用刀子划破,由于作净的程序不完全,所以无效,必须在比库面前做才有效。有长老说,比库和净人应当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
33. 问:请问尊者:南传佛教有没有哪些定期供僧饮食的作法?
答: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僧团食、指定食、邀请食、筹签食、半月食、伍波萨他食、月初食。[ Vin.ii,p.175.]」由于有些信徒无法供养整个僧团饮食,佛陀允许指定食等,依自己的经济能力,向僧团提出在哪一天,要供养几位比库。你可以指定要供养哪几位比库;也可以按照僧团的长幼次序;而且也可以由抽签决定。你也可以依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依半月食等定期地供养饮食。
34. 问:请问尊者:供养南传比库尊者食物,是不是要注意供养的时间?
答:世尊规定从黎明升起到正午这段时间,是比库可以用餐的时间。「黎明」又称为明相,黎明升起的时间大约是日出前三十五分钟,也有人认为是日出前四十八分钟(见附录一)。而「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而是指日正当中之时。在台弯的东部和东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约在十一点三十六分左右;二月十一日则约在十二点六分左右(见附录二)。所以假如你们想要供养比库食物,就要在黎明升起以后,在正午之前供养。由于还要考虑到比库的用餐时间,所以最好在十一点以前供养比较理想。
35. 问:我们想要邀请几位比库尊者到我家供斋,请问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吗?
答:由于比库处在俗人家无论前往、停留、用餐等,在戒律上有很多规定,我们大致叙述如下:
1. 当你们所想要邀请的比库是超过三位时,则邀请的言词就必须用得正确,否则比库们无法如你所愿接受你们的供养。邀请的语词应当避免使用:「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用餐」;「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吃饭」等语词。因为比库们不能接受施主以五种主食之名邀请四位,或四位以上比库施食供养。你们可以用:「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应供」;「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接受供养」等。[ (心堕落32.)「成众受食者,除了适时外,(犯)巴吉帝亚。这里的适时是:生病时,施衣时,做衣时,旅行时,乘船时,大众(会)时,沙门(施)食时,此是这里的适时。」(Vin.iv,p.74.)]
2. 其次,你们可以安排接送比库们的交通,若有女众同行的话,应当由男众邀约,或者由司机邀约,因为比库不能和女众相约同行。
3. 当比库到了你们家时,你们应当邀请比库们进入屋内,因为比库不能擅自进入俗人家里。
4. 当比库进入你们家后,你们应当邀请比库们坐下。座位你们可以事先安排好,只要椅垫不是装填棉花的,一般的椅子比库们大都可以坐下的。然而有一些泰国比库,由于他们的传统关系,他们是不坐在一般高脚床、椅的。
5. 由于路程或停留时间的关系,有些比库可能需要上厕所,你们可以邀请:「尊者们在停留我家期间,家里一切请随意使用,无论需要上洗手间,或用到电灯、水等,请不用客气!」因为主人未邀请,又没有净人的情况下,比库是不可以直接自己使用的。
6. 你们可以准备水给比库们饮用和洗手,因为有些比库是用手进食的,而且有些比库需要洗钵。并可准备装残渣的垃圾筒以供使用。
7. 在你们准备好食物时,假如比库们是一起坐在圆桌用餐,而食物有很多盘,你们可以一盘一盘地授食供养,如果桌子不大,食物也不是很重,你们也可以由一位或两位居士连桌子抬起而授食供养,但重量不得超过一位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重量。而且当你们在授食供养时,你们和比库所处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也请尽量避免女众直接碰触到比库的身体。
8. 如果你们所供养的水果是有种子的,应该端到一位比库前,在授食供养之前,帮比库们作净。
9. 假如比库们很早到达你们家,而你们想先供养比库们糕点或早餐的话,当你们在供养授与或添加时,尽量避免在比库们用餐时说:「够不够」;「够了吗」等语词,因为当比库在用餐时,假如以手等身体语言或语词拒絶五种主食的话,在比库站起来改变姿势后,除了请一位比库作余食法,或者食用生病比库所剩余的食物外,他就不能再用餐。[ (心堕落35.)「凡是比库已食满足,假如咀嚼或食用未作余食法的副食或主食者,(犯)巴吉帝亚。」(Vin.iv,p.82.)]
10. 当比库用完餐时,你们可以拿水给比库们洗手、潄口,并为比库们洗钵,由于比库带有饭粒的洗钵水不可以亲自倒在俗人住区[ (众学法56.)「『我将不把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村落中』,应当学。」(Vin.iv,p.199.)],所以假如你们为比库们洗钵,则比库们才不用把油腻,或含有残余食物的钵带回寺院。
36. 问:听说比库不可以吃蒜,但怎么又有人说曾看过比库尊者吃蒜,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原来世尊的确制定比库是不可以吃蒜的,但世尊也允许比库用蒜来当药服用。而世尊所制定的「蒜(lasu?a)」是指马嘎塔(Magadha)国所生的蒜,注释书也进一步解释:这种蒜是整束〔捆;颗〕(核仁是充满、完整)的,而不是有一、二、三个核仁〔瓣〕的蒜。所以当你看到比库们吃蒜时,由于那并不是马嘎塔国的蒜,所以是不犯戒的。[ Vin.iv,p.259; VinA.iv,p.920; Kkvt.p.172.]
六、药品
37. 问:听说比库尊者过了正午就没有进食了,下午和晚上我们可以供养什么食品给尊者们止饥、止渴呢?
答:从正午直到隔天黎明升起这段时间,比库可服用一般人们不用来当食物吃的药品,也可以服用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以及喝芒果、香蕉等做成的果汁,但必须是经过滤、没有残渣,而且未曾加热的。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大型水果的果汁则是不允许在过午之后饮用的[ VinA.v,pp.1103-4; Kkvt.pp.113-4.]。其它诸如:牛奶、豆浆、米浆、奶酪、巧克力等也是不允许在过午之后食用的。注释书也提到:芒果等水果所作成的果糖是属于时分药,过了正午是不允许服用的。[ VinA.iii,pp.716-7; Kkvt.p.77.]
38. 问:请问尊者:听说有非时浆、七日药,那些是指什么呢?
答:在《律藏》与其注释书将食品、药品分成四类:
1. 时限药(﹙yàvakàlika﹚时药;主食与副食)-从黎明升起直到正午这段时间,梵行者允许可以食用的食品,有适时的限定,所以称为时限药。
2. 夜分药(﹙yàmakàlika﹚非时浆)-从黎明升起直到夜分结束(隔天黎明升起前)这段时间,为了口渴,有止息口渴的目的,梵行者允许可以饮用的果汁,有直到夜分的时间限定,所以称为夜分药。
3. 七日药(sattàhakàlika)-比库可以存放到第七天黎明升起之前,在这七天的限定之内,凡有饥渴、生病的因缘,比库允许可以服用的胜妙药品,由于有七天的时间限定,所以称为七日药。
4. 终生药(﹙yàvaj?vika﹚命限药;尽形寿药)-只要比库的生命还存活着,即可以保存、储藏的药品,当有生病等因缘时,比库就可以服用此药品,由于以比库的生命为限,而没有时间的限定,所以称为终生药。
1. 时限药有主食(﹙bhojaniya;bhojana﹚正食;噉食;软食)和副食(﹙khàdaniya﹚非正食;嚼食;硬食)两种。
(1)、主食有五种:a. 饭(odana)-由沙利米(sàli) 、威嘻米(v?hi)、麦(yava)、小麦(godh?ma )、粟(ka?gu)、瓦拉咖米(varaka)、库杜入沙咖米(kudr?saka)七种谷所煮成的。
b. 面制品(kummàsa)-由麦所制成的食品。
c. 炒粮(sattu)-由七谷炒后所制成的食品。
d. 鱼(maccha)-鱼、虾等水产动物。
e. 肉(ma§sa)-除了水产动物外,一般动物的肉。但人肉、象肉等十种肉则是世尊所禁止的。
(2)、副食-是指除了五种主食、夜分药、七日药、终生药外,其它用来食用的菜、水果、果实、根、茎、奶等。
在《疑惑度脱》也提到:「一切谷或者顺于谷的,以及称为-棕榈、椰子、波罗蜜、面包果、葫芦瓜、南瓜、莆沙瓜、胡瓜、黄瓜的九种大果,以及一切豆菜类(apara??a),和为了食物而遍满的其它林根、叶、花、果等,这一切直到日中之时可以食用的,名为时限药。[ Kkvt.pp.113-4.]」
2. 夜分药-在《律藏》世尊说:「诸比库,我听许八种饮料〔果汁〕:芒果汁(ambapàna§)、蒲桃汁(jambupàna§;roseapple-juice or jambolan-juice)、有硬子蕉汁(cocapàna§)、无硬子蕉汁( mocapàna§)、蜜树果汁(madhukapàna§)、葡萄汁(muddikapàna§)、莲藕汁(sàlukapàna§)、粗涩果汁 ( phàrusakapàna§)。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谷汁外一切果汁。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菜汁外一切叶汁。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蜜树花汁外一切花汁。诸比库,我听许甘蔗汁(,可以在非时饮用)。[ Vin.i,p.246.]」对这些文句,乍看之下似乎很多果汁都可以在非时饮用,但其实并非如此。我们把其注释书的解释翻译如下:「『除了谷汁外』是指七谷在食后(正午以后)是被禁止(食用)的。「棕榈(talà)、椰子(nà?ikera)、波罗蜜(panasa )、面包果(labuja)、葫芦瓜 (alàbu;冬瓜)、南瓜(kumbha?óa )、莆沙瓜(pussaphala)、胡瓜(tipusa)、黄瓜(e?àluka§)」这九种大果,以及一切豆菜类(apara??a)[ 「`Apara??a'(豆菜类)」通常与`pubba??a'(七谷)相对。豆菜类-是指绿豆、蚕豆、芝麻、豌豆、冬瓜、南瓜等。(VinA.iv,p.784; Kkvt.p.96.)],这些都归为谷类,即使这些并未被(世尊所)禁止(作成果汁,非时饮用)的,实乃顺于不允许的。因此(这些)在食后(过了正午之后)是不允许(服用的)。而所听许的八种果汁,其余的藤〔茎〕(vetta)、罗望子(tinti?ika)、枸橼〔香橼〕(màtulu?ga )、林檎(kapi??ha)、高赏比的拉芒达(kosambakaramanda )等小果的浆,这些都归为八种果汁,即使这些并未被(世尊所)听许的,实乃顺于允许的。因此(这些果汁)在食后(过了正午之后)是允许(饮用的)。在《库伦迪注(Kurund?)》说:除了谷汁以及其所随顺的(果汁)外,没 有其它不允许的果汁之名,一切只是夜分药。[ VinA.v,pp.1103-4.]」
由上可知,梵行者可以在正午以后所饮用的饮料并非指所有的果汁,而是由芒果、香蕉、葡萄、苹果、橙子等水果,以及平常供食用的菜以外的叶、花,由未受具足戒者(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把这些水果等在冷水中压碎后,用布等过滤作成的饮料,而且是不可以用火来加热(煮)的,也不可以加热水来暖胃。我们认为:木瓜、西瓜、哈蜜瓜等这些大型水果的果汁是不可以在午后饮用的。豆浆、米浆、蔬菜汁、三合一咖啡、麦片、牛奶等当然也不可以在午后饮用。
3. 七日药-七日药有五种,即:熟酥(﹙sappi﹚精制提炼的奶油)、生酥(﹙navan?ta﹚鲜奶油)、油(﹙tela﹚植物油及动物油)、蜂蜜(madhu)、糖(phà?ita)。
《律藏》和注释书解释「糖」是指由甘蔗所提炼的。此外,注释书也提到:「芭蕉、枣子、芒果、面包果、波罗蜜、罗望子等一切时分药的果实(所提炼)的糖,是时分药(,而不是七日药)。[ Vin.iii,p.251; VinA.iv,pp.716-7; Kkv.pp.76-7.]」由于果糖和葡萄糖通常是由水果或淀粉提炼而制成的,所以不可以当七日药来服用,而只可以在午前食用。
在《律藏》提到生病的比库可以吃糖(gu?a),而无病的比库只允许喝糖水。[ 「诸比库,我听许生病的(比库食用)糖;无病的(比库可以饮用)糖水。」(Vin.i,p.226.)]
4. 终生药-终生药是指一般不把它拿来当作食物食用的根、叶、果实等。
在《律藏》,世尊允许:a. 熊脂、鱼脂、猪脂等脂药。b. 姜黄、生姜、菖蒲、白菖蒲、麦冬、辛胡莲、苏子香等根药。c. 荏婆涩(nimbakasàvo)等苦涩的涩药。d. 蛇葫芦、绵花树等叶的叶药。e. 胡椒、柯子、川练、余甘子等果药。f. 兴苣树等树脂药。g. 海盐、岩盐等盐。这七类药。
因此,比库从黎明到正午可以食用一切食物、药品;从正午到隔天黎明升起之前,有渴病因缘可以服用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
39. 问:请问尊者:当果汁加入糖,或成药加入糖衣,那要怎么算呢?
答:在《律藏》提到:「诸比库,以时限药和夜分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从黎明升起到正午)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从正午到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时限药和七日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时限药和终生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夜分药和七日药混合,当日接受,在夜分(黎明升起前)是允许(饮用)的,在超过夜分(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饮用)的;诸比库,以夜分药和终生药混合,当日接受,在夜分(黎明升起前)是允许(饮用)的,在超过夜分(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饮用)的;诸比库,以七日药和终生药混合,在七日(内)是允许(服用)的,在超过七日是不允许(服用)的。[ Vin.i,p.251.]」
所以当果汁加入糖时,还是可以在午后饮用的;成药加入糖衣,则比库只可以贮存七天服用;如果原料是用时限药制成的,则只能在午前食用。
40. 问:那么很多中成药丸是加入蜂蜜的,那不就不能放超过七天吗?
答:是的。中药丸加入蜂蜜即变成七日药,比库只可以贮存七天服用。
七、住处
41. 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可以住公寓吗?
答:比库是不可以与女人同宿(同一屋顶或同一出入口的建筑物,在同一时间躺卧)的。比库与女人同宿是特指从日落到黎明这段时间,比库和女人同一时间躺卧才算犯戒。其实不仅限于女人,在那段时间比库也不可与雌性非人、足以成为淫欲对象的雌性动物同宿[ (心堕落6.)「凡是比库,假如与女人同宿者,(犯)巴吉帝亚。」(Vin.iv,p.19.)] 。而且比库也不可以与未受具足戒者同宿三夜[ (心堕落5.)「凡是比库,假如与未受具戒者同宿超过两、三夜者,(犯)巴吉帝亚。」(Vin.iv,p.16.)],所以比库不适合住在公寓。
42. 问:我们想请南传尊者在我们台中住锡,请问哪些建筑是南传比库允许居住的?
答:远离尘嚣又托钵方便的园林静舍,当然是最理想的了。由于比库不可以与女人同宿,所以最基本的条件是整栋建筑物的出入口不是夹杂女众的,也就是共同出入口的那栋建筑没有女众居住,否则比库只能在白天睡觉、躺下休息,太阳下山以后则不得躺卧。因此,独立的建筑或没有女众杂居的透天厝是比较适合的。
43. 问:请问尊者:我们可以盖房舍供养比库尊者居住吗?
答:可以的。如果比库自己乞求建筑材料建造房舍的话,有大小尺寸的限制[ (僧初余6.)「当比库自行乞求,为自己(令)建造无(施)主的小房时,当应量而建造。这里的应量是:长以善逝张手的十二张手〔指距〕,宽内部为七(张手)。应带领诸比库指示(建)地,应由那些比库指示无侵害、有环绕空间的(建)地。假如比库在有侵害、没有环绕空间的地方自乞建造小房,或未带领诸比库指示(建)地,或超过量者,(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49.)];假如有施主的话,则没有大小尺寸的规定。由于比库建造房舍,一般上必须经由僧团羯磨派遣比库去检视建地,所以你们最好先和你们所要供养的比库讨论后,你们自行建造,再布施给那位比库,则对那位比库比较方便。[ (僧初余7.)「当比库为自己(令)建造有(施)主的大住处时,应带领诸比库指示(建)地 ,应由那些比库指示无侵害、有环绕空间的(建)地。假如比库在有侵害、没有环绕空间的地方建造大住处,或未带领诸比库指示(建)地者,(犯)桑喀地些沙。」(Vin.iii,p.156.)]
44. 问:我们希望南传僧团在台中成立,我们应当做些什么准备呢?
答:你们所提供的住处可以借给僧团使用,也可以布施给僧团。假如要布施给僧团的话,应当注意一切应以符合国家法律为原则,不能逃漏税或建造违章建筑等,那会给僧团带来很多麻烦。此外,你们也应该学习一些戒律,如此才能懂得如何护持僧团,例如:比库不可以储存食物,食物需经授食、作净,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不可以拔草、挖土等等。所以当今僧团的运作,净人是必要的。
45. 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可以使用家具吗?当我们要供养比库尊者床椅等家具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答:比库是可以使用家具的。当你们想要供养比库床椅等家具时,应该注意的是要符合律制,也就是比库们所可以使用的。例如床椅不能太奢华,床椅的脚不可超过佛陀的八指宽;枕头不可太大,床垫、椅垫、床单、蒲团不能填装绵花等。
八、金钱宝物
46. 问: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比库不拿钱不会阻碍佛法的弘扬吗?
答:比库不接受、使用金钱,在表面上似乎有些不方便,但由历史的事实证明,遵守戒律确实能令正法光耀。以下我们且引《相应部?六处相应?摩尼朱拉咖经》的一个故事: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王舍城,喂松鼠的竹林精舍。那时,在王宫中,国王的随从们聚集在一起讨论说:『诸沙门释迦子是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接受金银的。』那时,摩尼朱拉咖村长也坐在该众中。当时摩尼朱拉咖村长对该众如此说:『诸贤友,请不要如此说!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然而,摩尼朱拉咖村长并无法说服该众。
那时,摩尼朱拉咖村长前往世尊处。在到达了之后,礼敬了世尊,坐在一旁。坐在一旁的摩尼朱拉咖村长对世尊如此说:『尊者,在王宫中,国王的随从们聚集而讨论:``诸沙门释迦子是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接受金银的。''尊者,在如此说时,我对该众如此说:``诸贤友,请不要如此说!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然而,尊者,我并无法说服该众。尊者,我如此解说是否符合世尊所说的呢?我是否不会以不实来诽谤世尊呢?我是否依法随法而解说呢?是否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我所说的)成为呵责我的原因呢?』『村长,你所解说的的确符合我所说的,并没有以不实来诽谤我,而是依法随法而解说的,不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你所说的)成为呵责你的原因。村长,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村长,凡金银是允许的,则五种妙欲也是允许的。凡对五种妙欲是允许者,你可以确定忆持(的说):``(那是)非沙门法、非释迦子法的。''再者,村长,我如此说:``需草者可以求草;需木者可以求木;需车者可以求车;需男子者可以求男子。''然而,村长,我说:``没有任何方便〔方法〕可以同意、寻求金银。''』[ S.iv,pp.325-6.]」
在《增支部》提到:「同样的,诸比库,诸沙门、婆罗门有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是哪四种呢?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饮谷物酒、花果酒,未离饮谷物酒、花果酒。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一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从事淫欲法,未离淫欲法。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二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同意金银,未离接受金银。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三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依邪命存活,未离邪命。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沙门、婆罗门有这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
「有些沙门、婆罗门,被贪、瞋所染污,
被无明所蒙蔽的人,欢喜于可爱的色(境)。
饮谷物酒、花果酒,从事于淫欲;
以及诸愚者,同意(接受)金与银,
有些沙门、婆罗门,依邪命而存活。
这些佛陀日种姓,所说的杂染,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有杂染,
没有光辉与光明,愚人不净有尘垢。
被黑暗所蒙蔽,是有爱奴所引导者,
增长了可怕的席子(即自体、生命体),他们受取再有(生死轮回)。[ A.ii,pp.53-4.]」
47. 问:南传比库不能接受、使用金钱,那么你们的生活所需是怎么来的?出门怎么办?
答:我们的生活用品通常由在家信徒提供,有时候也向自己的亲戚取得。此外,世尊也允许比库向曾提出邀请的居士索取允许的生活用品。
在佛陀时代,比库们是很少坐车子的,通常他们用双脚来游行。现代,当我们需要出门时,我们可以接受车票、机票,有时候也由在家居士接送。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比库还用传统的方式行脚。
48. 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是不是意味着比库也不可以买东西呢?
答:是的。比库不但不得接受、使用金钱,也不得卖买等贸易。比库没有金钱当然没有办法买东西,也就是不能以金钱宝物贸易,而且也不得以允许比库可拥有的袈裟等物品和在家人交换、贸易其它物品。[ (舍心堕18.)「凡是比库,假如捉取金银(钱)、使令捉取,或同意放在近处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Vin.iii,p.237.)
(舍心堕 19.)「凡是比库,假如从事各种金钱交易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Vin.iii,p.239.)
(舍心堕20.)「凡是比库,假如从事各种买卖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Vin.iii,p.241.)]
49. 问:请问尊者:我想供养几位比库尊者生活用品,然而我不知道他们需要些什么,我可以怎么做呢?
答:你可以直接问那些比库,他们需要什么生活物品;也可以提出邀请:「尊者,当您有任何需要时,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此外,供养比库生活用品的基金,可以由净人(为比库服务的在家人)保管,由净人购买生活用品,然后供养给比库。然而,我们鼓励亲手布施是最殊胜的了。
50. 问:比库的金钱戒,似乎很复杂,是否可以请尊者讲得详细一点!
答:比库对金钱的规定,的确有些复杂,而且注释书也作了很多的解释,假如时间允许,你们可以阅读《分文不取》[ 台湾嘉义法雨道有出版结缘。]这本小册子。几年前,在缅甸帕奥禅林,华裔比库们曾经请示帕奥禅师后,讨论并整理成〈不持金钱学处指南〉,后来也经几次讨论,我们将其内容与诸位分享:
1. 舍心堕第18条:「凡是比库,假如捉取金银(钱)、使令捉取,或同意放在近处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1.1 违犯的三种情形:
1.1.1 自己接受金钱。
1.1.2 命令他人为自己接受金钱。
1.1.3 允许他人将金钱放在自己身旁或为自己保管金钱。
2. 舍心堕第19条:「凡是比库,假如从事各种金钱交易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3. 比库如何接受如法必需品的供养[ 「如法必需品」与「允许的生活用品」、「如法资具」是同义词。巴利语的`kappiya§',古译为「净」,意为「允许的」、「如法的」;而`paccaya'则是指「资具」(衣、食、住、药等)。]
3.1 如果施主(dàyaka)手中拿着钱或红包说:「尊者,我想供养您」,那么,比库就不能接受并且应说:「比库不能接受金钱。」或「这是不许可的。」等拒绝金钱之语,否则就成了默然允许;也不可教他交给某人或放在某处。假设施主将钱或红包放在比库的身边,说:「这是给您的。」比库拒绝他,说:「这是不许可的。」但是施主仍然回答说:「我已经把它给了您。」说完就离去。然后,假如有另一位居士前来,问说:「尊者,这是什么?」比库可以将刚才的对话告诉他。如果这位居士说:「尊者,让我将它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告诉我一个安全的地方吧。」于是一起走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后,比库可以说:「这地方是安全的。」但不应该说:「将它放在这里。」只是一句话的差别,就决定是如法或不如法。(《Vimativinodan? ò?kà》上说:「不应该说:『将它放在这里。』是指在说:『将它放在这里。即成为捉取。[ Vimò.i,p.336.]」)总之,比库只能解释刚才所发生的事,而不能说:「你拿走」、「你看着办」、「你去处理」、「这是你所知道的」等语。
3.2 若施主拿着钱但并没有说要供养比库,而只是问:「尊者,您有净人吗?」或「请问您的净人是谁?」比库则可指出谁是净人。
3.3 若施主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资具(价值若干元),请问您的净人是谁?」那比库就可告诉他净人是谁,但不可说「交给」谁,提及「交给」谁就有接受和指使金钱的意思。
施主须知:
3.3.1 为了避免比库犯戒,施主最保险的邀请法是先把钱交给净人,然后再向比库邀请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已交代给某某净人。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他索取。」
3.3.2 也可以将钱交给净人之后说:「请向某某尊者如法邀请说:『某某施主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我索取。』」
3.3.3 施主若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的基金若干元,已经托付给您的净人了。」则表明供养比库的是钱(基金),比库听了若接受,就犯舍心堕。
3.4 比库拒绝金钱后,而受过教导的净人可以主动接受该金钱,然后向比库邀请说:「某某施主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我索取。」(但那位净人应该先向施主解释,比较不会造成误会)那比库则可接受其邀请。若净人并没有作邀请而把钱拿走,比库也无可奈何。
3.5 门达咖学处(Me?óaka sikkhàpada):
「诸比库,(若)有信、净信的人们,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们的手中,(说):『用这(些钱)供养尊者所允许的(物品)。』诸比库,我听许你们可以接受由此(而得)的那允许的(物品)。然而,诸比库,我不说有任何方法『(你们)可以接受(或)寻求金、银(钱)。』[ Vin.i,p.246.]」
3.6 比库可以事先或事后(即没有供养时)教导净人或施主有关戒律允许的供养方式和处理方法等等,但不可在施主要供养时当场教导,因为这有暗示和冀望下次供养之嫌。比库有金钱的执着才会当场暗示或教导,因此比库应当少欲知足,从金钱欲望的罗网中解脱出来。若他当场问及,比库才可以回答或教导,但当下不能受供养。
3.7 若施主供养金钱时,比库唯有拒绝,但应尽量善巧应付,避免让周遭或施主产生不悦或误会。即使别人生气,比库也不应讲任何话语,诸如「这钱是不行的」等。施主也许会不悦地说:「您怎么可以说我的钱是不行的呢?」或「您怎么都不给我种福的机会?」「您怎么不慈悲……」。在此,比库绝对不能为了让信徒种福或慈悲而接受金钱。但在事后,比库可以让施主了解比库不持金钱的戒律和佛陀对比库的教诫。
3.8 比库也应知不适宜去的去处(舍心堕道场)和场面(例如有供养金钱的斋僧大会或法会),以免到时让周遭恼怒尴尬或自己犯戒。
3.9 若由于施主不懂得以如法的方式供养比库,而使该金钱让净人拿去后处理不当或私用,造成施主的损失或不符合施主之意,比库也无奈何,因为比库不能支配或保管金钱。若施主以如法的方式供养,而净人不依交代或不当处理,比库「应」告知施主取回,以保障施主的权益。若不告知施主,比库则犯恶作罪。(详见舍心堕第十条)
3.9.1 净人若自作主张或不当处理,有犯什么过失吗?若施主已作邀请,此净人则侵犯到三宝和施主的权益。如宾比萨拉王过去世的亲戚偷吃要供养三宝的食物而堕饿鬼道受苦的故事(详见帕奥禅讲述的《转正法轮》同书异名《显正法藏》第309-11页)。[ KhpA.pp.202-6. ※原文翻译见本篇问答第68。]
3.9.2 即使净人吃钱或卷款而逃,比库也不可以此为由而自己持钱。比库应当从金钱的世界和顾虑中解脱出来。
3.10 总之,佛陀禁止所有接受金钱的方式。
4. 邀请法:
4.1 施主向比库邀请说:「不管任何时候,当您有任何需要时,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这就是对比库提出的终生邀请法。只要施主作出邀请,那么任何时候(终生),都可以向施主提出所需的如法必需品,但施主给不给是他的权利。当然,在提出之前也应该考虑施主当时的能力和意愿。
4.2 比库不可制作邀请比库的「邀请表格」、「邀请卡」、「供养卡」等,因为这有「暗示」邀请之嫌,但由施主或净人自己制作则是可以的。
4.3 根据心堕落第47条,邀请期限为四个月的是指药物的供养(《律藏.经分别》只说是药物,但泰国的《Vinaya mukha》则解释为四资具)[ (心堕落47.)「无病比库可以接受四个月(病)缘(药品)的邀请,除了再请、常请外,假如从那(期限)超过而接受者,(犯)巴吉帝亚。」(Vin.iv,pp.102-3.)]。在四个月的期限里,无病比库可以向已作邀请的施主或净人要求药物,而非四资具。有病比库则在任何时候都可向任何人索取药物。
4.4 如果施主限定供养「内容」(某项东西),比库就只能要求那项内容(例如药品,见心堕落第47条)。若施主只说:「我要供养您四资具(即衣、食、住、药品),您随时可以向我提出」,那么比库只能向他要四资具而已,而不是其它任何如法必需品。
4.5 比库应少欲知足,若要求太多会让施主对三宝(出家人)失去信心。
5. 如何向亲人、有邀请的施主或净人处理所需资具?
5.1 最理想的说法是:「我需要某某物品、某某材料和多少数量」,但不能使用以下的言词,如「给」、「带」、「买」、「请」,例如以下的方式则不如法:「给我一件袈裟」、「为我带来/购置/买/请一件袈裟」,也不要指使或规定他如何进行买卖或交易。但可使用「Kappi(咖毕)」一词(Kappiya§ karohi,为「将之作净」、「将之变成如法」之义的简称),例如「请kappi一个钵给我。」
5.2 当净人问及物品价值时,比库可以讲出物品的价值,但只是说明「信息」而已。
5.3 比库在商场时,可以询问了解物品价格等信息,但不可讨价还价。
5.4 净人应自知如何为是,懂得善巧地处理比库所要的必需品,不必比库开口。
6. 如法必需品供养其它比库或转移净人的方法:
6.1 比库可以说:「请将我价值或等值若干元的如法必需品处理给另一个净人。」比库的一切言词应涉及(Refer to)如法必需品或物品项目,如「我需要供养『一百粒电池』给某某」、「我要供养『若干包水泥』给寺院」。应注意:比库不得处理钱,只能处理如法必需品,但处理时说明该如法必需品的价值是允许的。例如比库可说:「请处理我的如法资具价值一百美元给某某居士。」比库在陈述时,应知自始至终只是在处理「如法资具」而已。「如法资具」不是指钱,也不是钱的代名词,更不应让居士或净人误以为「如法资具」是「钱」。
6.2 比库要供养另一位比库,可以说:「我想供养某某尊者如法必需品等值若干元」、「将若干资具处理给某某尊者」。或是向净人说:「你去向某某尊者邀请说,若他有任何需要可以向你提出。」
6.3 若施主知道所供养的如法必需品被转移给其它比库而感不悦时,施主应当知道,比库所接受的如法必需品是可以以如法的方式任意使用的。当然,比库尽量不要在施主面前转供养给其它比库,因施主也许只认识或信敬这位比库而非其它比库。
6.4 若净人已作邀请,比库在远行外出前可以直接给与「信息」,例如路上需要用到什么及其价值(如机票价格、签证费用等等)。
6.5 若比库单独外出,可以预先告诉亲人或已作邀请的净人或施主有关「目的地的净人」的信息。
7. 处理不净资具
7.1 比库所拥有的金钱或舍堕物必须完全地舍弃给在家人(如父母亲)。若没有在家人的话,僧团必须派一位清净比库拿去丢掉。该犯舍堕比库无论如何都无法把它变成如法。舍掉后,比库不应还有想要取回之心。
7.2 如果第一步错误(即比库接受金钱),由自己或净人买来的物品都成为「大非法物」(以钵为例,称为「第一钵」`pa?hama patta'),整个僧团(包括出家五众:比库、比库尼、式叉摩那、沙马内拉、沙马内拉尼)都不得使用。
7.3 该钱若如法舍掉后,居士再用该钱如法地供养物品的话,除了原来接受金钱的比库外,僧团即可以使用。
7.4 第一步没错,但第二步错(即比库没有接受金钱,但比库跟净人处理资具的过程中犯错。如,比库叫净人,说:「你去买一个钵回来!」而用了「买」的字眼。)处理来的物品(以钵为例,称为「第二钵」`dutiya patta'),那么该比库不能用,而其它比库则可以用。
8. 比库与净人之间的定位和态度
8.1 净人,巴利语`kappiyakàraka',简称`kappiya',定义为: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的在家人。
8.2 有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净人是替比库收钱的」。事实上,净人是在替施主保管供养比库如法必需品的钱。若他已如法邀请比库,则也替比库保管在需要时可以索取如法的物品。
8.3 净人必须对三宝有信心,懂得一些基本的比库戒律,起码能以如法的方式护持比库与僧团,使比库清净地持好戒律。若净人经常使比库犯戒,比库也应更换净人。
8.4 若比库藉不持金钱为名,却不少欲知足,把施主当银行、把净人当免费佣人,或怀疑净人吃钱而经常查账,或如妇人般讨价还价,犹如守财奴,失去了比库的持戒精神,枉为人天师范。如此不但让净人得不到善法益,而且惧怕而远离之,不敢当僧众净人,这就会对僧团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比库不应太多的干涉,当摄护六根、少欲知足。同样的,净人或居士也应该知道少欲知足的出家人还是很多的,而且僧团树大难免有枯枝,净人若遇到非少欲知足的出家人可以如法规劝,并应了解比库的修养是不断完善、渐净其心的,也许有朝一日他也能成为一位圣贤者。
51. 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以为自己接受金钱,是不是也不能为僧团接受或支配金钱?
答:是的。在注释书提到:「不仅不能为自己接受金钱,假如有人带钱来,说:『我供养这(钱)给僧团,请建造园、寺院、塔或斋堂其中一种。』这也不可以接受。凡是为他人接受者,(犯)恶作。……。
假如有人带来很多的金、黄金(钱),说:『我把这(金钱)供养给僧团,请(您们从这金钱)使用四资具吧!』假如僧团接受那(金钱),在接受和使用者(都有)罪。
假如当中有一位比库以:『这是不允许的』而拒绝,于是乌帕萨咖(在家男信徒)(说):『如果这是不允许的,那么将只是我(自己)的了。』而离去。(其它比库)不应对那位比库说任何有关:『你做了僧团利养的障碍』(的话),凡是责备他的(比库)则是有罪的,因为他以一位(比库)而使众多(比库)免于犯罪。……。
假如并未触及(谈到)僧团、众或个人,他们只是说:『我们供养塔、我们供养寺院、我们供养新建筑这金、黄金(钱)。』则(比库)不能拒绝,应该告诉净人们:『他们这么说。』(假如)他们(施主)说:『(我们)为了塔等(寺院、新建筑而供养这些金钱),请你们保管起来吧!』(比库们)就应当拒绝:『我们不能拿取(金钱)。』[ VinA.iii,p.677.] 」
九、比库可、不可拥有与不可摩触之物
52. 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们不可以拥有哪些物品?
答:在注释书提到:「金、银、货币和小钱币这四种是(犯)尼萨耆呀〔舍〕的物品。珍珠、摩尼、水晶、贝壳、(绿豆)石、珊瑚、红宝石、琥珀、七种谷、婢、奴、田、地、花园、果园等,这些是(犯)恶作的物品,不能为自己、塔、僧团、众或个人接受。」在其它地方也提到比库不可以拥有及碰触鱼网、鸟网等捕杀动物的器具;弓箭、矛、盾等武器;以及鼓、琴等乐器。[ VinA.iii,p.690; p.542-6; Kkvt.p.67.]
53. 问:请问尊者:还有什么物品是不适合供养给比库尊者的?
答:比库不但不能碰触女人,也不可以碰触女像。当然女像不仅只限于木像,连女画像、女相片、女人的衣服、装 饰品、戒指、项链等也不应碰触,所以这些是不适合供养比库的,只有当贵重物品遗失在比库的住处时,比库才可以拾起代为保管[ (心堕落84.)「凡是比库,除了在寺院中或止宿处内外,假如捉取宝或宝类,或使令捉取者,(犯)巴吉帝亚。在寺院中或止宿处内,比库捉取或使人捉取宝或宝类,或使令捉取后应当藏置:『其所有主将会持去。』此在这里是如法。」(Vin.iv,p.163.)]。而且在注释书也提到:牛、羊等动物也是比库或僧团所不能拥有的[ VinA.iii,p.546; p.683.]。当然毒品、麻醉物品等也是不适合供养给比库的。
54. 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以接受那么多物品,那么有哪些物品是比库尊者们可以接受的呢?
答:《律藏》提到比库的资具时,通常指衣、食物、住处和药品,但也允许很多生活日用品;经典提到可以布施的物品有十种: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和灯。现代比库可以接受的物品则是很多的:主食、副食、果汁等食品;糖、蜂蜜、奶油等七日药;姜黄、黄莲等药品;床、椅、毛毯、坐垫、房舍等坐卧具;袈裟、毛巾等衣物;钵、腰带、僧袋、坐具、针、针筒、线、剃刀、滤水器、雨伞、拖鞋、肥皂、洗衣粉、牙刷、牙膏、蜡蠋、打火机、手电筒、钟、录音带、纸、笔等生活用品;车票、机票、邮票、电话卡等交通连络所需。
十、交通
55. 问:当比库尊者要外出或出国时,我们怎么护持才如法?
答:比库出门如果有净人在旁帮忙是最理想的了。因为在今日,假如比库外出而没有净人在旁代劳的话,是有些不方便的。例如若未受邀请,比库不可以直接向在家人索取物品,在当今社会,除非在荒郊野外,否则需要上厕所时难免要向在家人借用,而比库未受邀请是不可以直接进入俗人家的,若有事要办,难免有些不方便。
此外,当比库要外出,而你想要供养车票或机票时,应当事先安排好座位,最好比库的同排座位不要有女人同座。如果那位比库是吃素者,在订机票时,你也可以预先预订素餐。
56. 问:台湾冬天这么冷,为什么比库尊者还是赤脚走在马路上,是不是没有鞋子可以穿?我可以供养他一双皮鞋吗?
答:因为世尊在《律藏》制定,当比库没有生病时,不得穿鞋子在俗人住区-包括村子、市区内的街道和在家人的家里。所以当你看到比库赤脚走在马路时,那是正常的。[ 「诸比库,有(穿)鞋不得进入村落,假如进入者,(犯)恶作罪。……。诸比库,我听许病比库可以(穿)鞋进入村落。」(Vin.i,p.194.)]
十一、说法与听法
57. 问:请问尊者:当我们请比库尊者说法或开示时,有什么须要注意的吗?
答:为了尊敬佛法,在比库戒的众学法中,世尊制定在许多情况下,比库不可以对人说法。注释书解释到「法」时,是特指三藏以及三藏的注释,而且是用巴利语来宣说的[ VinA.iv,pp.742-3.]。当然,站在尊重佛法的立场,即使用华语来宣说,也应当敬重佛法,若用巴利语来受三归、五戒,以及开示,尤须避免不如法的说法。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场合适不适当,如果只有一位比库而没有其它男众,应当安排一位男居士在场作陪。假如在车乘上,比库在后座、低座,比库是不得对无病而坐在前座、高座者说法的;如果同搭一辆车子的话,比库在前座、一样高度的座位、较高的座位,比库则是可以说法的;若你们有穿鞋子的话,应该把鞋子脱下来,也不可以采在鞋子上,如此比库才可以对你们说法;如果是在马路上时,比库是不得自己走在路旁对无病而走在路中者说法的,也不得对无病而坐在车上的人说法;假如你们手上有拿着雨伞、拐杖、刀子、武器等的话,也应该把雨伞等放下,比库才能为你们说法;当比库在说法时,假如你们并没有生病,则不能躺卧、以手抱膝而坐着、缠头、包头、戴帽等,以免有失恭敬。[ (众学法57.)「『我将不对无病而手持伞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58.)「『我将不对无病而手持杖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59.)「『我将不对无病而手持刀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0.)「『我将不对无病而手持弓箭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1.)「『我将不对无病而穿拖鞋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2.)「『我将不对无病而穿鞋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3.)「『我将不对无病而坐在车乘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4.)「『我将不对无病而躺卧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5.)「『我将不对无病以手抱膝而坐著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6.)「『我将不对无病而缠头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7.)「『我将不对无病而覆头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8.)「『我将不坐在地上对无病而坐在座位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69.)「『我将不坐在低座对无病而坐在高座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70.)「『我将不站着对无病而坐著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71.)「『我将不走在后面对无病而走在前面者说法』,应当学。」
(众学法72.)「『我将不走在路旁对无病而走在路(中)者说法』,应当学。」(Vin.iv,pp.199-205.)]
十二、比库的净人
58. 问:请问尊者:什么是净人?他扮演什么角色?
答:净人(kappiyakàraka)是指为比库服务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的人。由于戒律的关系,有些事物比库是不允许使用的,当比库需要使用时,就需要经由净人的帮忙、服务,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
净人由他们的身份可分为三种:沙马内拉、寺院居士与施主。由他们所做的事,则可以分为两种:单纯的净人和施主兼净人。比库不得伤害草木、生地,煮食物、储存食物等,当比库或僧团需要食用水果、食物,整地或整理环境等,这些工作就可以由沙马内拉、寺院居士来服务,使水果等成为比库们可以使用。这些工作比库也可以叫未曾提出邀请的在家居士来做;甚至当比库或僧团需要建造房舍时,也可以叫未曾提出邀请的在家居士来做工人、木匠等。[ VinA.iii,pp.562-3.]
另一种是,由于比库等出家五众不得接受、使用金钱,当施主想要供养比库所需时,他可以自己亲自供养;但或许由于路途遥远、没有时间,或是希望应时供养比库所需时,所以委托另一位在家居士代劳供养[ 「诸比库,(若)有信、净信的人们,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们的手中,(说):『用这(些钱)供养尊者所允许的(物品)。』诸比库,我听许你们可以接受由此(而得)的那允许的(物品)。然而,诸比库,我说:『(你们)不应以任何方便〔方法〕接受、寻求金银(钱)。』」(Vin.i,p.246.)]。在这种情况时,必须施主本身或他所委托的净人向比库提出邀请,比库才可以向施主或净人索取。
59. 问:当净人住在寺院里为比库们服务,假如他们没有在外面工作而无经济来源时,交通、办事等样样都要钱,他们应该怎么办?
答:在南传佛国,当净人全职为僧团服务时,有些施主会给净人一些零用钱;比较有制度的道场,会由护持道场的居士会请人专职当净人。古代的僧团和人们的生活比较简单,在因应现代的环境上,的确需要有较圆满的规划,由护持道场的居士会请人专职当净人是比较理想的。当净人生病时,比库的药品可以给自己的净人;剩余的食物也可以给与自己的净人[ VinA.ii,pp.469-70; iii,p.683.]。至于施主托净人代为保管用来买比库生活物品的钱,除非事先经施主的同意,否则净人不应私自挪为己用。
十二、比库行仪
60. 问:听说比库尊者有很多戒规,是否可以请尊者跟我们大致解释一些内容!
答:的确比库有很多戒规,并非一时之间所能了解,我们且引《长部.沙门果经》与诸位分享:「比库如何具足戒行呢?在此,大王,比库舍弃杀生,而离杀生,放下刀杖,怀惭耻心,住于利益、悲愍一切生物。这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不与取,而离不与取。给与才取,期待布施,使自己住于无盗的清净、诚实。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非梵行,而成梵行,远离淫欲的粗俗法。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虚诳语,而离虚诳语。所说真实,与真实结合,以诚实之缘不欺骗世间。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离间语,而离离间语。不把此处听到的告诉彼处,使他们分裂;【64】也不把彼处听到的告诉此处,使他们分裂。是分裂的调和者,是融合的促使者。爱好和合、乐和合、欢喜和合,说促进和合的话。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粗恶语,而离粗恶语。所说的是柔和、悦耳、可爱、适心、有礼貌、众人所爱、众人悦意的话。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杂秽语,而离杂秽语。所说适时,所说真实,法语、律语。所说的话可贵、适时、合理、慎重、与义相关。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离伤害种子与草木〔生物村〕;是一食者,夜间节制,离非时食;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离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涂香、香;离(坐卧)高、大坐卧具;离接受金银(钱);离接受生谷;离接受生肉;离接受女人与童女;离接受婢与奴;离接受羊与山羊;离接受鸡与猪;离接受象、牛、马与骡;离接受田与地;离走使传讯;离从事买卖;离不实秤量、伪币与不实度量;离贿赂、虚伪、诈欺与谄曲;离砍断(人的手足)、屠杀、捆绑、抢夺、掠夺与暴力。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伤害种子与草木〔生物村〕,即是:根种、茎种、节种、芽种以及子种为第五,(比库)离如此的伤害种子与【65】草木〔生物村〕。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贮存物品,即是:贮存食物、饮料、衣服、车乘、卧具、香(水)、食品,(比库)离如此贮存物品。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不适宜的观看表演,即是:舞蹈、歌唱、音乐、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比库)离如此的观看表演。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放逸原因的嬉戏(、赌博),即是:八步棋、十步棋、无盘棋、踢石子、积石戏、掷骰子、棍戏、比手戏、球戏、吹叶笛、玩犁戏、翻觔斗、玩风车、玩度量衡戏、玩车戏、玩弓戏、猜字游戏、猜意游戏、模仿残障者,(比库)离从事如此放逸原因的游戏(、娱乐、赌博)。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坐卧)高、大坐卧具,即是:高床、椅;(刻有)猛兽像脚的床、椅;长毛的大毛毯;彩绣猛(兽)的羊毛制毯;(纯)白色的羊毛制毯;绣花丛的羊毛制毯;装填棉花的床、椅,或装填棉花的床单、垫被;彩绣狮子、老虎等的羊毛制毯;单面有毛的羊毛制毯;双面有毛的羊毛制毯;缝上宝(石)的蚕绢制敷具;缝上宝(石)的蚕丝制敷具;十六位舞女可以站着跳舞的大羊毛制毯;铺在象背上的敷具;铺在马背上的敷具;铺在车上的敷具;用羚羊皮缝成床的尺量大之皮敷具;咖达利鹿皮的顶级敷具;覆盖在红色天蓬上面或系绑在上方的敷具;床的两边〔头〕有头枕和脚枕的红色枕(之床),【66】(比库)离(坐卧)如此高、大坐卧具。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致力(使用)如此涂抹、庄严的原因,即是:(以香油)涂身、按摩、沐浴,按摩,镜子,涂眼(染目绀色),花鬘,涂香,面粉,脸部化妆品,手镯,髪饰,(有装饰的)拐杖,(有装饰的)药袋,刀剑,阳伞,彩饰的拖鞋,头巾帽,宝珠,牦牛尾拂尘,长缘白衣,(比库)离致力于(使用)如此涂抹、庄严的原因(之物品)。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致力如此的畜生(没有意义的谈)论,即是:国王论、盗贼论、大臣论、军队论、怖畏论、战争论、食物论、饮料论、衣服论、卧具论、花鬘论、香(水)论、亲戚论、车乘论、村庄论、乡镇论、城市论、国家论、女人论、男人论、英雄论、街道论、井边论、先亡论、各种论、世间起源论、大海起源论、如此有无论,(比库)离如此的畜生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的诤论,即是:『你不知这法、律,我才知这法、律。』『你怎么可能知这法、律?』『你行邪道,我行正道。』『我前后一致,你前后不一致。』『应先说的你后说,应后说的你却先说。』『你未精〔经〕心思考已经无法转胜了。』『你已经被辩倒了,你败了。』『去!去解救你的理论,或者假如(可以的话)现在就解开你的困境。』(比库)离从事如此争吵辩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的走【67】使传讯(为他走使、做差事),即是:为诸国王、大臣、剎帝利、婆罗门、居士或童子(他们命令):『去那里;来这里;拿这个去;带那个来』,(比库)离从事如此的走使传讯。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从事诡诈、虚谈、现相、瞋骂示相、以利求利。(比库)离如此的诡诈、虚谈。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占手足相、预言吉凶、占梦、看相、占老鼠咬(破布)、火供(护摩)、杓供、谷壳供、米糠供、米供、熟酥供、油供、口供、血供(给天神),肢节明〔咒〕、宅地明〔咒〕、剎帝利明〔咒〕、吉祥明〔咒〕、鬼神明〔咒〕、地明〔咒〕、蛇明〔咒〕、毒明〔咒〕、蝎明〔咒〕、鼠明〔咒〕、鸟明〔咒〕、乌鸦明〔咒〕、算命、防箭术〔咒〕,解兽语咒,(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以物品的颜色、形状等来预言其主人将会幸运或不幸)相宝石、相棍杖、相衣服、相剑、相矛、相箭、相弓、相武器、相女人、相男人、相童子、相童女、相奴、相婢、相象、相马、相水牛、相公牛、相母牛、相山羊、相公羊、相鸡、相鹌鹑、相大蜥蜴、相耳环、相龟甲、相兽,(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68】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预言)国王将会出发;国王将不会出发;我方国王将会进攻,敌方国王将会撤退;敌方国王将会进攻,我方国王将会撤退;我方国王将会战胜,敌方国王将被击败;敌方国王将会战胜,我方国王将被击败;如此,一方将会战胜,另一方将被击败,(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将有月蚀,将有日蚀,将有星蚀,日月将依轨道运行,日月将偏离轨道,诸星将依轨道运行,诸星将偏离轨道,将有流星陨落;将有天火,将有地震,将鸣天鼓,将有日、月与星的升起与落下、变暗与变亮,月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日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星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依轨道运行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偏离轨道将有如此的结果,诸星依轨道运行将有如此的结果,诸星偏离轨道将有如此的结果,流星陨落将有如此的结果,天火将有如此的结果,地震将有如此的结果,鸣天鼓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与星的升起与落下、变暗与变亮将有如此的结果,(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69】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将有丰沛的雨量;将会干旱;将会丰收;将会饥荒;将会安稳;将有怖畏;将有疾病;将会健康』,或者以心算、计算、估计、作诗与顺世论(相信命运来活命),(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作媒)娶亲、出嫁,算和合、离婚(的日期),算借(钱)入、借出(的日期),开运、灾祸(的咒术),堕胎,绑舌咒、固定下巴咒、锁手咒、耳聋咒,问镜术、问童女术、问天术(天神降在镜子、童女、婢女上而问答),奉祭太阳、奉祭大梵天,诵口吐火咒,请吉祥天女(sirivhàyana§),(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许愿,还愿,相宅地,祭祀宅地,净口式,沐浴式,供牺牲之火,给予催吐剂、泻剂、祛除上(身)病剂、祛除下(身)病剂;给予头痛、耳油药、眼药,灌鼻,(给与)眼药水、洗眼药;(当)眼科医生、外科医生、小儿科医生;给与根本病的药、副作用的药,(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D.i,pp.63-9.]
十三、僧俗关系
61. 问:请问尊者:上次我问一位尊者,他有没有证得第几禅,是不是圣者,为什么他都不回答呢?
答:即使比库已经证得禅定或证悟道果,佛陀是禁止比库向未受具足戒者说的[ (心堕落8.)「凡是比库实得上人法,假如向未受具戒者说者,(犯)巴吉帝亚。」(Vin.iv,p.25.)]。比库应当少欲知足,假如他透露自己的体证,你不会想要特别供养修福吗?所以佛陀禁止比库向未受具足戒者说自己所证悟的禅那、道果等上人法,也不适宜透露其它比库的体证。
62. 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可以为我们在家人开药方或治病吗?
答:比库是不可以当医生或为在家人开药方的,在《律藏》称为「污家」-由比库把花、果、粉、黏土(洗浴用,相当于现在的肥皂)、齿木(牙刷)、竹子(送给在家人),行医(vejjika;vejjakamma)、(为在家人)走使传讯(ja?ghapesanika),而破櫰人们的信心,污损诸家。而比库这些恶劣的行为会使居士先前的信心变成没有信心。[ Vin.iii,p.185; Kkvt.p.47.]
在注释书提到:比库可以为比库等出家五众调药,也可以为母亲、父亲、照顾父母亲者、自己的净人和住在寺院正准备衣钵的想出家者这五种人调药。也可以为兄、弟、姊、妹、伯、叔、姨(母亲的姊姊、妹妹)、舅(母亲的哥哥、弟弟)等十种人,以及七世血亲调药,这些行为不犯行医、污家与邪命[ VinA.iii,pp.469-70.]。在《清净道论》也提到:「对于自己的父母应如对待戒师一样。即使他们获得了王位,假如希望自己的儿子看护,他应该照作。如果他们没有药料,应将自己所有的给他们;如果自己没有,应以行乞的募给他们。对于兄弟姊妹,则应将他们自己所有的药调合起来给他们。如果他们没有,则应将自己所有的暂时借给他们,等他们获得之后可取回来,但如果他们不得,则不可要他们还的。对于姊妹的丈夫,因非血缘的亲属,则不可直接替他作药及授给他,但可以间接的给他(比库)的姊妹说:「给你的丈夫吧。」对兄弟的妻子亦然。然而他们的儿子可算为亲属,替他们作药也是可以的。[ Vism.pp.94-5.]」由于行医或开药方不当可能致人于死,所以佛陀禁止比库为在家人行医或开药方。
63. 问:请问尊者:上面尊者所提到的「为在家人走使传讯」是指什么?
答:「为在家人走使传讯」是指传达在家人的音信或所交代的工作;也就是当使者或为在家人服务的意思。比库不得为在家人走使,在注释书提到:比库只可以为比库等五同法者、父亲、母亲、住在寺院的欲出家者和自己的净人带来音信不犯(为在家人)走使。[ VinA.iii,p.628.]
64. 问:比库尊者不可以把食物、生活用品给在家人吗?
答:比库不可以把食物、生活用品给在家人。在《普端严》提到:「在食物〔钵食〕,(比库)未食用的食物〔未摩触的钵食〕可以给与谁?不可以给与谁?可以给与父母,即使(那食物)价值一大钱也不坏信施。也可以给与照顾父母者、净人(执事人)、住寺的欲出家者。当中只有可以把(食物)放入住寺的欲出家者之器皿中,即使父母,也不可以(把食物放在除了住寺的欲出家者外)在家人的器皿中。」由于强盗、国王可能对生命、佛教作障碍,因此也可以把食物给他们[ VinA.ii,pp.472-3.]。由此可知,比库只可以把食物、必需品给父母、净人等,给与其它人则犯邪命的恶作罪。另一方面,假如比库把信徒所布施的物品再转送给上述以外的在家人,难免有以利求利(把信徒所供养的物品再转送给其它的在家人,以期获得更多利养)的过失。
65. 问:请问尊者:我们要怎么称呼南传比库才如法呢?
答:在比库之间,《大般涅盘经》世尊临般涅盘前告诉阿难达尊者:「阿难达,(受具足戒)较长老的比库应以名、姓或贤友(àvuso)来称呼较年少的比库;较年少的比库应以「尊者(bhante)」或「具寿(àyasmà)」来称呼较年长的比库。[ D.ii,p.154.]」这也是目前南传佛教比库间的称呼方式。
至于你们在家居士,称呼比库时可以称呼「尊者」或「(bhante)班爹」,`bhante'意为可尊敬者(Venerable Sir),一般简称为「尊者」;对于受具足戒十个或超过十个雨安居(十年)的比库可以称呼「长老(thera)」;对于受具足戒二十个或超过二十个雨安居(二十年)的比库则可以称呼「大长老(mahàthera)」。
十四、回向
66. 问:请问尊者:我们所修的功德假如回向给先亡,先亡能获得利益吗?
答:依照我们南传佛教的说法,布施给先亡(pubbapeta )或把功德回向给先亡,有些先亡能获得利益,有些则无法获得利。在《增支部》提到:「那时,生闻婆罗门前往世尊处,到达了之后,以诸爱语与世尊互相慰问,坐在一旁。坐在一旁的的生闻婆罗门向世尊如此说:「苟答马尊者,我们诸婆罗门给与布施,我们相信(所作的布施):『愿这布施能资益(我们)血亲的先亡!愿这布施(我们)血亲的先亡能得受用!』苟答马尊者,这布施是否能资益有血亲的先亡?有血亲的先亡是否能得受用这布施呢?」
「婆罗门,有些(处)可以资益,有些(处)则无法资益。」
「苟答马尊者,有哪些(处)可以资益,有哪些(处)无法资益呢?」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瞋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地狱。地狱诸有情的食物,他(依那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畜生。牠(依)诸畜生有情的食物在那里生存,牠(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270】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瞋心、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依)人类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朋党。他(依)诸天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到饿鬼界。他(依)诸饿鬼界有情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或者当有他在此世的朋友、友人、亲属、血亲施与时,他也可(依那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这是可能的,该布施可以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苟答马尊者,假如血亲的先亡并没有投生在那里,谁受用该布施呢?」
「婆罗门,其它投生在那里的血亲先亡受用该布施。」
「苟答马尊者,假如血亲的先亡并没有投生在那里,也没有其它血亲的先亡投生在那里,谁受用该布施呢?」
「婆罗门,这是不可能,这是不会发生得,在这长时(在这么长久的生死轮回)没有【271】先亡的血亲(投生在那里)。婆罗门,而且,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苟答马尊者,即使在无法(资益的情况)是否有差别呢?」
「婆罗门,即使在无法(资益的情况)是有差别的。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瞋心、邪见,但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象的朋党,牠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婆罗门,在这里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瞋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象的朋党,而牠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牠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瞋心、邪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马的朋党,……略……投生诸牛的朋党,……略……投生诸狗的朋党,牠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婆罗门,在这里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272】、瞋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狗的朋党,而牠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牠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瞋心、正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在那里获得(受用)人间的五种妙欲。婆罗门,他在这里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瞋心、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在那里获得(受用)人间的五种妙欲。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略……、正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的朋党。他在那里【273】获得(受用)天界的五种妙欲。婆罗门,他在这里离杀生、……略……、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的朋党。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在那里获得(受用)天界的五种妙欲。
婆罗门,而且,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苟答马尊者,不可思议!苟答马尊者,未曾有!苟答马尊者,已足以给与布施,已足以有信心,确实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是的,婆罗门,这施者,婆罗门,确实并非没有果报。」
「太希有了,苟答马尊者!(太美妙了,苟答马尊者!苟答马尊者,就像扶起倒了之物,显露覆盖之物,为迷途者指出(正道),在黑暗中擎举油灯,使有眼者得见诸色;同样地,苟答马尊者以种种方式说法。从今日开始我归依世尊、归依法、归依比库僧,)愿苟答马尊者忆持我为从今天开始终身归依的在家信徒﹝乌帕萨咖﹞。[ A.v,pp.269-73.]」
《弥林达王所问经》提到:「龙军尊者,当这些布施者取诸先亡(之名)而做布施:『愿他们能获得这(布施)!』由此因缘他们是否能获得果报?」「大王,有些能获得,有些无法获得。」「尊者,有哪些能够获得,哪些无法获得呢?」「大王,投生地狱者无法获得,在天界者无法获得,生畜生趣者无法获得,在四种饿鬼(peta)当中,投生为食他吐出物饿鬼(vantasika)、饥渴饿鬼(khuppipàsino)和烧渴饿鬼(nijjhamatànhikà)这三种饿鬼无法获得,只有当他施活命饿鬼(paradatt?paj?vino)忆念时,才能够获得。[ Mil.p.294.]」
所以并非所有的先亡都能获得我们所回向的福德,但当布施者在行布施时,他的心里自己已经有布施的善法,再加上布施时、布施后的欢喜,他就为自己种下善的福因,待未来因缘成熟时,就能招感很大的福果。
67. 问:请问尊者:当我们行布施时如何回向才如法?
答:我们佛教徒无论在布施、持戒、禅修等累积各种善法,在做那布施等之时,我们可以口中诵出「Sàdhu!Sàdhu !Sàdhu!( 沙杜 沙杜 沙杜)善哉!善哉!善哉!」的随喜词,并应该把它变成习惯。只要我们还未体证阿拉汉,就还会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为了累积在未来受生中能有适当的遇到善知识、父母、环境等条件来修学佛法,我们可以用以下的回向词来回向:
Ida§ me pu¤¤a§ àsavakkhayà'vaham hotu.
( 依当 梅 喷娘 阿沙哇喀呀 哇航 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 me pu¤¤a§ nibbànassa paccayo hotu.
( 依当 梅 喷娘 泥吧那剎 帕恰优 喉督)
愿我这功德,成为(证悟)涅盘的助缘。
Mama pu¤¤abhàga§ sabbasattàna§ bhàjemi.
( 吗妈 喷娘吧轧 沙巴沙他囔 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 sabbe me sama§ pu¤¤abhàga§ labhantu.
( 贴 沙杯 梅 沙芒 喷娘吧轧 拉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 沙杜) ( 沙杜) ( 沙杜)
善哉! 善哉! 善哉!
68. 问:请问尊者:南传佛教有没有把所修的功德回向给已去世的亲人的做法?
答:在南传佛教,有些在家信徒会在他们亲属的生日、忌日或特殊节日,以他们的先亡之名打斋或供养袈裟等,其做布施的仪式为:施主拿起装满水的小水壶,在比库们诵随喜偈时,施主就把水壶的水徐徐的倒入一个盆子中。当中,把水倒入另一个容器,其含意是希望所做的善业能像河水流入大海一般,福业不断地遍满、增长。而且你们可以念:
Idam vo ¤àtina§ hotu, sukhità hontu ¤àtayo.
( 依当 哦 娘梯囔 喉督 苏柯踏 风督 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Idam vo ¤àtina§ hotu, sukhità hontu ¤àtayo.
( 依当 哦 娘梯囔 喉督 苏柯踏 风督 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Idam vo ¤àtina§ hotu, sukhità hontu ¤àtayo.
( 依当 哦 娘梯囔 喉督 苏柯踏 风督 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而这里的「¤àtina§(娘梯囔-亲戚们)是指已经过世的先亡。这些出处来自《户外经》和其注释书,其典故如下:
「在九十二劫之前,有一个城市称为咖西(Kàsi),那里的国王称为胜军(﹙Jayasena﹚佳呀些那),他的王后称为西丽玛(Sirimà),她怀了称为噗沙(﹙Phussa﹚弗沙)的菩萨。(菩萨)次第的出生乃至自己觉悟了正自觉。胜军王生起了我执:『我的儿子出家了之后成佛,佛只是我的,法是我的,僧是我的。』一切时只由自己护持,而不给其它人(供养的)机会。世尊的三个同父异母弟弟想着:『诸佛出世乃是为了利益一切世间,而我们的父亲不给其它人机会,我们如何才能供养世尊呢?』他们想:『我们想想有什么办法!』他们想到了:假如使令边境叛乱时就有可能了。当国王听到:『边境已经叛乱了。』就派三个儿子去平息边境(的叛乱)。他们平息后就回来。国王很满意,就给他们愿望:『你们想要的,就可以拿取。』他们说:『我们想要护持世尊。』(国王)说:『除了这个之外,你们拿取其它的。』他们说:『我们不需要其它的。』『那么你们作了限定才拿取。』他们请求七年,国王不给;如此五、四、三、二、一(年)、七个月、五、四(个月),直到请求三个月,国王才给与:『(好,)你们拿取。』他们获得了愿望后非常的满意,就前往世尊处,礼敬后,说:『尊者,我们想要护持世尊三个月,尊者,愿世尊同意我们这三个月雨安居(的供养)!』世尊以默然而同意。
接着,他们派人送信给他们自己【203】地方的负责人:『这三个月我们要供养世尊,你(负责准备)建造寺院等一切护持世尊所需!』在一切完成后,他(负责人)回报他们(王子)。他们(王子)穿着了黄色的衣服,和两千五百位服侍的男子一同带着世尊到(自己的)地方,提供寺院,并恭敬地护持。他们有一位长者之子有妻(已婚)的财务官有信心、净信,他恭敬地布施佛陀为首的僧团所施之物。那位地方的负责男子接受了之后,和一万一千位当地的男子恭敬地安排着。在那些人当中,有些人(信)心退减了,他们对那布施的所施法作了障碍,他们自己吃了(供养僧团的食物),并且放火烧了斋堂。在自恣(雨安居结束的仪式)之后,王子们向世尊行了大礼敬,并把世尊归还他们的父亲。世尊在回到那里后,即般了涅盘。
国王、诸王子、那位地方的负责人、那位财务官,以及他们的侍从次第的去世而投生天界;而那些信心退减的人则生在地狱。如此他们两众(一众)从天界(投生)到天界,(一众)从地狱投生到地狱过了九十二劫。
当在这贤劫(bhaddakappa)咖沙巴(Kassapa)佛之时,那些信心退减的人生为饿鬼。人们指定为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饿鬼作布施:『愿(此施福回向给)我们的亲戚!』而他们获得了成就(达成目的)。那时,这些饿鬼见了之后就前往咖沙巴世尊处,问:『尊者,我们是否也能够如此地获得成就呢?』世尊说:『现在你们无法【204】获得,但未来将有一位称为苟答马的佛陀(出世),在那位世尊之时,将有一位称为宾比萨拉的国王,他是你们九十二劫前的亲戚,他将指定为你们对佛陀做布施,那时你们将能够获得(成就) 。』据说,在说之时,那些饿鬼就好像在说:『明天你们将能够获得』一样。
接着,再经过一佛之间,我们的世尊出现于世间。那三位王子和他们的两千五百位随众从天界死没,出生在马嘎塔国的婆罗门家庭,次第的由仙出家者出了家,成为三位象头山〔伽耶山〕的结发外道[ 即伽耶山的三咖沙巴,详见《律藏?大品》:Vin.i,p.23.];而那位地方的负责男子,即成为宾比萨拉王;那位财务官居士,成为维沙卡(Visàka)大长者(银行家);他的妻子成为长者(银行家)的女儿,名叫法施(Dhammadinnà);而一切所有的随从,成为国王的随从。在我们的世尊出于世间(成佛)后,经过了七个七日,次第的来到巴拉纳西(Bàrà?as?),首先为五比库转了法轮,并调伏了有两千五百位随从的三位结发外道,接来到王舍城。就在当天,使前往(世尊)那里的宾比萨拉王和十一那由他(十一万)的诸婆罗门、居士住立于(体证)索答般那果(初果)。当时,国王以明天的食物邀请,(世尊)同意了之后,沙咖天帝在前行(,说):
『与先前〔古〕的诸结发者俱,
由调御而已经调伏,由解脱而已经解脱,
就如黄金环的金色,世尊进入王舍城。』
在唱如此赞偈之时进了王舍城,(世尊和僧团)在王宫接受了大供养。那些饿鬼由于希望:『【205】现在国王将指定为我们布施了!现在将指定(为我们布施了)!』而围绕站在那里。然而国王在做了布施之后,只是思考世尊的住处:『世尊能够住在哪里?』并没有指定为谁做布施。诸饿鬼由于断了希望,夜间在王宫发出极为恐怖的叫声。国王害怕、恐惧、惊吓,在夜过天晓,(国王)对世尊说:『我听到了如此的声音,尊者,我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吗?』世尊说:『大王,不用害怕!没有什么恶事将会发生。事实上那是你过去亲戚的饿鬼所发出的(声音),他们期待而思考着:``(国王)将指定为我们对佛陀做布施'',而昨天你并没有做指定,由于断了希望,所以他们才发出恐怖(的叫声)。』(国王)他说:『尊者,假如现在布施,他们能够获得吗?』『是的,大王。』『尊者,那么请世尊今天接受供养!我将指定为他们做布施。』当时世尊同意了。
国王回去王宫准备大供养,并派人通知世尊已到适时。世尊和比库僧一起到了王宫,坐在敷设好的座位。那些饿鬼也(想着):『今天我们能够获得。』来到而站在墙外。世尊使他们(饿鬼)的一切让国王显现(看得见)。当国王在布施水而指定:『愿这个(回向)给那些亲戚!』就在那剎那,那些饿鬼就生在被莲花所覆盖的莲池中。他们在那里洗浴、饮(水),止息了苦恼、疲劳与口渴,而成了金黄色。当国王指定(为他们而)布施粥、副食与主食时,就在那剎那,他们生起了天界的粥、副食与主食;当他们食用后,就成了诸根(五官)满足。那时,当指定(为他们而)布施衣服、住处后,【206】他们就生出了天界的衣服、天界的车乘和天界的宫殿、敷具、卧具等种种庄严。凡他们的成就,世尊决意(国王)一切都能显现。国王当时非常的欢喜。当世尊已食满足后,为了给马嘎塔王随喜,而诵了『站在墙外』的偈颂。[ KhpA.pp.202-6.]」
「接着显示为他们做布施的方法,而说:『 愿此(施与)诸亲戚』(等)的第四前半偈。而这(第四前半偈)应当与第三前半偈相结合:『他们由于有悲愍,如此布施为诸亲【209】:``愿此(施与)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由于以『如此布施``愿此(施与)诸亲戚!''』来显示这里是由方法之义的『如此(eva§)』之字为所施之法,而非其它方式。此中,『此(Ida§)』是显示所施之法。『哦(vo)』只是不变词〔质词〕而已,就如:『(阿奴卢塔﹙Anuruddha﹚阿那律),你们是否和合、欢喜』和『凡诸圣者』如此等,而不是所有格。『愿诸亲戚』即是愿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即是愿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享受此快乐!
如此,世尊说:
『愿此(施与)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
以显示所应布施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之方法。[ KhpA.pp.208-9.]」
勿追念过去,莫盼望未来;过去已过去,未来尚未至;
现在所生法,当处即观照,了知、修习彼,不动又不摇。
热忱今日事,谁知明日死?不遇死大军,此事绝无有!
如此热诚住,日夜不懈怠,此一夜贤善,寂静牟尼说。
(M.iii,p.187.)《中部?131经》
以此之所做,凡我所得者,
该福德威力,在世主之教。
潜入而清浄,戒等之行道,
愿施与一切,解脱味之分!
愿正自觉教,久住于世间!
愿一切众生,常尊敬此教!
愿天适时雨!愿诸王国主,
喜乐于正法,依法治世间![ Vismò.ii,p.535. ※(这四首偈,是《清净道论大解疏》的论主在造完该论后的回向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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