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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佛教的中心思想(四真谛)
2012-12-29 12:33: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作者:Piyadassi文章来源:《南传佛教基本教义》点击数:5399更新时间:2005-6-21 第三章 佛教的中心思想(四真谛)四真谛是佛陀在伽耶菩提树下修定时证悟的。在贝拿勒斯附...
作者:Piyadassi    文章来源:《南传佛教基本教义》    点击数:5399    更新时间:2005-6-21

第三章   佛教的中心思想(四真谛)

四真谛是佛陀在伽耶菩提树下修定时证悟的。在贝拿勒斯附近的鹿野苑仙人住处(现在的萨拉纳特),他为从前的同伴、五位苦行者初次说法时所讲的,后来才被人知道这则教义。此四真谛构成佛教的基本教义。

1. 苦

2. 集-苦因

3. 灭-苦灭

4. 道-苦灭之道

苦的原文为Dukkha(古译豆〖亻去〗)是巴利文[i],译成英文,不能表达其含义。因为没有一个英文字能包括巴利文“豆〖亻去〗”的含义。受苦、苦恼、不满意、病,是一些近义词;痛苦、不幸、悲伤、冲突等,也使用过。“豆〖亻去〗”一字包括所有上述这些意义,甚至还不止此。虽然有人想将这个术语不译,但是为了方便起见,在可能的地方,苦和“豆〖亻去〗”同时并用。细读本章之后,读者可能会了解“豆〖亻去〗”一字在佛陀教义中的意义了。

在佛教中,从无知到有知,直到拥有充分的知识,总是含有对四真谛理解的意思。觉悟者被称为佛陀,简单的理由是:他彻底了解了这些真谛的含义。佛陀初次说法,是专门系统地宣说这些真谛的。因为这些是佛陀教义的实质。“像每个有情行走在地上之足迹,因为象之足迹大,有情足迹能包括在象足迹中,四真谛亦如是,包含一切善巧法门(全部佛陀的教义)。”[ii]

在巴利原典中,尤其是在经藏中,对四真谛曾以多种方式进行详细阐述。如果对这些真谛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你就不能知道佛陀在四十五年中所教导的是什么,对佛陀来说,他的全部教义,只是苦的说明,即使人了解那些存在的痛苦现象的性质,以及摆脱这些痛苦现象的方法。

就是在他同时代的一些修行者和婆罗门曲解他的教义说:

“行者乔达摩是虚无论者,他宣说有情的毁灭消失。”

佛陀听了无一点愤慨或者不满的表示,断然地说:

从前(早在为五位苦行者初次说法时)和现在,诸比丘,我只说苦和灭。[iii]

懂得这种毫不含糊的说法,就是懂得佛教;因为整个佛陀的教义,除了这一原则的运用之外,不再有别的什么。对我来说,好像能够被称为佛陀所发现的,正是这四真谛,其余均为逻辑的发展和对四真谛的详细解释。这是历劫诸佛的典型教义,是他们的特点而不是别的什么。[iv]在佛陀的教义中,四真谛至高无上。就像鹿野苑中的教义一样,在尸舍婆林,那时他手中收集了不少树叶,便对诸比丘说:

──诸比丘,汝等作何想?何者量多?是我手中一把尸舍婆林叶多,还是我等头上林中叶多?

──世尊,您手中收集之叶不多,微不足道,世尊,是我等头上林中叶多。

──即是如此,诸比丘,我完全知道许多事物,但未向汝等宣说,我已向汝等宣说者,是少许事物。诸比丘,我为何不说?诸比丘,彼等诸法确实无用,于清净生活并不重要,彼等诸法不能导致厌离、无欲、寂灭、安宁、充分理解、觉悟、涅。诸比丘,此即为何我未宣说。

诸比丘,我已说者为何?

此是苦,我已说;

此是集,我已说;

此是灭,我已说;

此是道,我已说。

诸比丘,我为何说此等真谛?此等确实有用,于清净生活重要,此等能导致厌离、无欲、寂灭、安宁、充分理解、觉悟、涅

诸比丘,此即为何我宣说。[v]

佛陀是著名的,最高的无上医王,他治病人,确实没有竞争的对手。佛陀的四真谛所说明的方法,是与医生治病的方法相同的。作为医生,他首先诊断病情,其次是寻找病因,接着考虑去掉疾病,最后才用药。

苦是病,爱是因或者病根(集),去掉爱,病也就去掉了,那就是治愈(灭-涅槃)。

一个病人,应当知道自己的病,应当注意避免病情的加剧,接着他应当设法去掉病因。为此目的,他必须去看医生,医生为他诊断病情并开药方。通过药物功效,病人的病也就没有了,那就是治愈。因此,苦不能忽视,而应该知道。因为它是可怕的病源。爱因要除掉,要放弃。要修八正道,因为它是药。知道了苦,通过修道断爱,而涅槃的证得就有保障了。这就是治愈,从爱因中解脱出来。

施罗婆罗门怀疑佛陀的悟道,佛陀对他的回答是有趣的:

我已知应知,

我已修应修,

我已舍应舍。[vi]

因此:

婆罗门啊,我是佛陀──觉者。

这个答复清楚地表明,佛陀之所以被称为佛陀就是对四真谛的完全理解。佛陀自己说:

诸比丘,通过如实了知事实真象──四真谛,如来被称为阿罗汉──圆觉者。[vii]

 

 

 

注释:

[i] 巴利是一种语文或方言,佛教的三藏经典和义疏是用此种语文写的。它们是在瓦塔伽摩尼.阿巴耶(Vathagamani Abhaya,公元前101--77)统治时期在斯里兰卡的康提(Kandy)附近马特莱的阿路寺(Alu-vihara)写的(刻在贝叶上)。

[ii] 《中部》第二八经。

[iii] 《中部》第二二经。

[iv] 《毗奈耶.大品》;《长部》第二卷。

[v] 《相应部》第五卷第四三七页。

[vi] 《中部》第九二经;《经集》第五五八偈;《长老偈》第八二八偈;《毗奈耶》第一卷第二四五页。

[vii] 《相应部》第五卷第四三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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