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以如实了知诸法的自相与共相为特征,以摧破障碍如实知见的愚痴为作用,以远离愚痴为现状,以正定为直接原因。
什么是诸法?
即心法、心所法、色法、涅磐。
什么是诸法的自相?
即诸法保持其独有性,特殊性,不与其它法混淆之相。
什么是诸法的共相?
即诸法普遍共有之性质,有两种:诸法(有为、无为)的共相是无我;诸有为法的共相是无常、不圆满、无我。
什么是诸有为法?
即心法(如识知等)、心所法(如思想、感受、造作等),色法(如地、水、火、风、身体等)。
什么是无为法?
即涅磐。
为什么要成就智慧?
为了摧破障碍如实知见的愚痴,不再执取心法、心所法、色法。
有怎么样的意义呢?
如果有人不如实知见而执取心法、心所法、色法,此三法如果无常、如果不圆满,就会因此生起忧愁悲伤,障碍如实知见的愚痴是其原因。如果能如实了知心法、心所法、色法的无常、不圆满、无我的共相,则其虽然无常、不圆满,而不会再生忧愁悲伤,因为已经放下、无执、离欲、纯净、无染,究竟解脱的缘故,摧破障碍如实知见的愚痴是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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