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真假僧人及供养南传出家人指南
upekkhānanda编
前言
近年来的社会不法份子假冒佛教出家人[1]到处敲诈行骗的事件日趋猖獗,最常见的有假出家人在市场托钵时讨钱或贩卖佛教文物、冒用佛教的名义向公众人士募捐善款以及从事许多诱骗钱财等活动。出家僧众乃佛教的三宝之一,在弘扬佛陀教义上扮演非常重大的角色。假出家人事件之发生确实对僧众及佛教界的尊严与正信造成重大的冲击。社会善心人士在成为受害者的当儿,也导致一些戒行清净、出家动机圣洁的僧众也被蒙上不白之冤,在「真」托钵时难免被不解详情的人士以有色眼镜看待。
在“伪僧伽”的眼中,马来西亚实乃“托钵天堂”,这种乱象发生最主要是这些不法之徒掌握到大部分的民众对佛教的教义与出家人的戒律一知半解,以及一些人喜欢寻求和依赖某种仪式或圣物上的庇佑如舍利、佛牙、佛牌、袈裟布等,所以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其实,要一劳永逸地解决「假出家人敛财」的社会问题,除了执法单位的持续努力之外,最根本的办法是从源头开始,即教育信众及公众,何谓「假出家人?」。单掌拍不响,如果人人皆清楚出家人的戒律和为何要出家的真正目的,以及能够更深入了解最接近原始的佛教,那么相信这些伤风化的邪象可以从根杜绝,假出家人的鬼蜮技俩就无法施展,也无从下手了;诸善人的慈善心不会被滥用,菩提种子也不至于播种在不毛之地。
当然,要完全杜绝假出家人招摇撞骗与利用佛教名义敛财的歪风,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话虽如此,对于一个护教心切的正信佛弟子,能够做到的就是尽自己的本份与微薄力量多向大众传达如何鉴别真假出家人之讯息,只为了一颗想护持如法佛教僧众的赤子之心,护持那些正在过着圣洁生活的出家人、维护那些真正努力在圆满清净梵行的僧众之清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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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上民众比较倾向以「和尚」称呼佛教出家人,虽然「和尚」是指出家人,但并不是所有出家人都可以被称为「和尚」。在南传佛教,和尚即是戒师 upajjhāya:又作戒和尚、和上、和阇等。意译为亲教师、近诵、依学,乃出家弟子对其受戒师父的尊称。戒师必须是受比库(bhikkhu,比丘)戒后已满十年或十年以上,资深有德,博学而且善巧,奉持净戒,充分理解教法与戒律才符合成为新戒出家人依止的戒和尚。
然而,「和尚」这字眼对大部分的中华民族来说是带有贬词、庸俗之义。在某些流行的电视剧、古代中国文学或民众的思想中时常透露着不正确的观念与讯息:较普遍的是剧中人物在情场或商场失意后‘看破红尘入空门’,其他较普遍的则因为负债逃避债主而出家、为了糊口而出家、为了逃避种种人事问题而出家、为了改造霉运而出家、为了名闻利养而出家、为了参学某派武功绝学而出家、蒙受严重精神打击、心理出现问题而出家、老迈被亲人抛弃而出家、退休后无所事事而出家、患重病等死而出家等等荒谬之理由而出家;从中而知在过去中国社会轻视、诋毁出家人的思想余毒,似乎仍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再加上现代流行的假出家人事件冲击之下,以及某些出家人(无论是真或假)以算命、占卜、驱魔、看风水等邪命来谋生,更增添了不少俗人对出家人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怀有成见与反感。
为了表示尊重,一个有正信的佛弟子是不以「和尚」或「尼姑」来称呼真正的出家人。「和尚」同一个字眼在正信佛弟子与一般俗人的眼中却有着不同的释义,对正信佛弟子来说,真正的出家人是他们眼中的无上福田、人天师范、道德楷模、精神导师、修福慧的对象;反之,对一般俗人以及那些不深入教义的「挂名」佛教徒来说,「和尚」也许只是他们求得富贵平安、祈福、消业障、驱鬼、超度、诉苦、主持丧事葬礼的代名词而已;甚至有极端的人更认为「和尚」离开父母亲是不孝、放下俗事是逃避现实、出离隐居被视为冷漠,而乞食、依赖他人供养是好吃懒做等等错误观念。
马来西亚佛教的传承
马来西亚的佛教大体上可分为北传佛教和南传佛教两大体系。北传佛教主要流传着「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其经典来源于古印度雅语梵文(Sanskrit)语系佛经以及西域文字佛经。北传佛教按其经典语言体系又可以分为汉语系佛教和藏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又称「藏传佛教」、「藏蒙佛教」,俗称「喇嘛教」。南传佛教是由印度向南传到斯里兰卡并且不断发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义上,南传佛教传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统,遵照佛陀以及声闻弟子们的言教和行持过修行生活,因此称为「上座部佛教」(Theravāda),或可称为「声闻乘佛教」,也即讹称的「小乘佛教」。南传佛教使用的经典语言属于巴利语体系,所以也称为「巴利语系佛教」。虽然南北传承的体系一样被公认为佛教的主流,但基于各自传承所依据的经典不同,所以大马不同佛教传承的僧众也展现了不同的风貌与特征如一些戒律的受持与袈裟的区分,各传承的信众也都有各自的护僧方式。对于这些佛教体系之间的差异都不在此指南的范围,以下只是以南传佛教巴利语系的经律为依据。
在大马常见的南传僧众大致上可分为泰国的大宗派和法相应派;斯里兰卡的暹罗派、阿马拉補勒派和拉曼雅派;緬甸的都丹马派、水金派和德瓦拉派。南传佛教國家的僧团內部虽然也存在着不同的派別,但这些派別在戒律、经典、教法等诸多方面并无分歧,依然以巴利经典为根据,仅是在剃眉、持傘、通披、偏袒、诵经音调与袈裟的颜色等等细节方面存在着一些微小的差异。
托钵的意义
在现代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上座部南传的出家人[2]仍然依照佛陀当年所制定的行为规范过着三衣一缽、挨家沿戶的托缽乞食。过去、现在与未来诸佛都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故出外托钵是南传出家人依佛陀所制下的正命过活, 也是身为一位南传出家人应奉行的一种职务。托钵乞食是四圣种当中的一种,四圣种意思是出家人应当对饮食、袈裟、住所、医药这四种资生用具感到满足。对出家众而言,托钵也是修行的一种方式:除了生病,南传出家人是不能向非家属或没有血缘的亲戚乞求想要的食物,而是必须满足于施主[3]布施的任何食物。托钵也能降伏骄慢,因为出家人了知自己生活上的衣、食、住、药都必须依赖施主们的供养,因此自己没有什么能引以为傲的。出家人外出托钵乞食的另一个意义是:透过出家人外出乞食,能籍此机会给予施主参与布施来累积善业,同时也可以藉此來弘扬佛法,广结善缘,这也是佛陀遊行弘化的传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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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内所指的南传出家人皆包括了所有受具足227戒的南传比库(bhikkhu)与沙马内拉(sāmaṇera,沙弥)两者。
[3]施主,巴利文为dayaka义为布施者或供养者。
如何辨别真假/如法不如法的南传出家人
佛陀涅槃二千五百余年后之今日,僧众外出挨家沿户托钵之面貌轮廓,在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地依然常见;虽然目前在大马多数的出家人都在寺院接受膳食供养,不过,尚有一部份四处云游、居住在山洞、野林或谨遵出家义务的南传出家人以及远道而來的泰國出家人[4]仍以托缽方式取得一天主要之口粮。
其实要分辨南传的真假出家人或如法不如法很简单,只要我们多留意以下几点,那么假出家人就肯定无所遁形:
~ 南传出家人是不得留胡须,身上皆不穿戴任何耳饰、珠链、项链、腰饰、腕环、臂钏、手镯、指环等等装饰物品。如果遇到一个显现南传出家相却留有胡须,身上珠光宝气又涂香的出家人要提升警戒。
~ 根据南传出家人学处的众学法[5]:出家人在进入俗人住区時必须披覆整齐,即通披袈裟,不露肩膀以示威仪庄严。
在托钵时,南传出家人一律是光着脚不穿鞋。有时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会有在家人(称呼为净人[6])随从护持,除了可以帮出家人拿食物之外,也有义务向公众传达怎样如法供养南传出家人的讯息。
~ 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非常注重行仪,无论在行走或等待供养时常眼垂低视、步行善缓、不高声嬉笑、不摇身、不摇臂、不摇头、不叉腰、不覆头、不踮脚而行于俗家间。在进行托钵时,出家人也不可做出任何怪异行动:如敲击钵、假干咳声、口中喃喃朗颂咒语、敲锣打鼓或故意在钵中放一些东西,然后摇动钵来发出声响、招摇过市以便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同时也绝对不会向公众“死缠烂打”要求布施供养。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只是安静的站在公众可以看到的一隅默默等待施主供养食物。即使没有施主供养食物也是善缓祥和的步行离开。
~ 最重要的,也是最简单可靠来辨别真假的准绳是: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是绝对不接受金钱供养,施主也只能把食物放进钵内。同时,真正的出家人是没有利用任何物品为饵如黄绳、彩线、佛牌、佛教卡片、书签、护身符等作为酬劳以换取食物的供养,一切依自于施主内心的意愿、善念与能力以不求任何回报而行的布施。无论在什么场合、地点,凡是有任何南传出家人以钵讨钱,或以黄绳、彩线、佛牌、佛像、符、念诵经咒、洒花水祈福等作为酬劳向公众换取金钱供养的出家人,这肯定是不如法的![7]这些人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一个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绝对不会向人“自我介绍”或“自我推销”一番,也绝对不会为了得到更丰硕的供养而向施主炫耀自己的品德、戒行或修行,因为这行为将对出家人的出家生涯构成严重的威胁。如果某出家人为了赢得名闻利养而向施主撒谎宣称自己已经证得某种上人法[8],那么他将犯下无可弥补、无可挽救的断头戒,即必须立刻脱掉袈裟还俗,终生不能再出家受南传比库[9]戒。
~ 在托钵时除了不能接受金钱之外,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也好,都不能以自己、他人、群众、僧团、任何道场寺院、佛教团体或佛菩萨的名义来向公众人士募捐基金。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也不管有没有获得警方的募捐准证,凡是公開在公众场合向民众募捐的出家人,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所有南传佛教的出家众都必须遵守过午不食戒,有的出家人尤其是泰国传承的出家人更持日中一食。在早晨大约八、九点左右,就会有南传出家人到人群汇集的地方,例如市集、菜市场、餐馆、茶室、小贩中心开始托钵乞食。「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正,而是指日正当中之時。如果依泰国传承出家的僧人就会依泰国的正午时间,即是在大马时间十二时后就停止进食,其他传承的南传出家人就依照大马真正的过午时间,即从一点到最迟一点半之间,有时会更早,具体时间依季节而变动。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正午过后就不会再出来托钵乞食,所以任何在午后一直到翌日黎明之前托钵的出家人,除了生病乞药之外[10],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有某些情形是例外:由于生病的南传出家人是可以在午后向任何人乞求药物如七日药、终生药[11]、中西药、冷热水等,故也可能有真正的出家人(尤其是住在森林或荒野的出家人)在午后进入俗间为自己或为其他患病的出家人乞求治病的药物。无论如何,南传出家人即使病得再严重也好,都不会接受施主供养金钱来医病或买药,只接受施主供养允许的药物。明白这些戒律的公众请不要于午后,甚至夜间,在人潮拥挤的地点如夜市场、小贩中心随便布施金钱予不如法或者假出家人以助纣为虐。
~ 在南传佛教的戒律上,出家人不仅不能接受金钱,即使在身上也不能持有任何金钱、同时也不能自行处理、使用、支配、管理钱财。在某些情况之下,例如:一些出家人到某个地方弘法、朝圣或参学的时候,一位真正的南传出家人也有可能会临时住在旅店。不过,这些出家人通常会有随从的在家男众或净人在一路护持着,无论是住舍、食物、必需品、旅费等一切费用都是由在家众处理的。如果发现一些长期留宿旅店的南传出家人,并自行付旅店费,或自己上餐馆买食物吃,或出入商店广场购物,买烟、酒、日常用品、自行搭计程车、巴士或自己驾驶交通工具等都是不如法的,他们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除非有必要的事情如为自己医病、受在家人邀请开示解惑、弘法、出席公益与慈善活动、探访病人、为临终者诵经与助念等,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是尽量不在午后进入俗家间,尤其是商场、购物广场、银行、投注站、赌场、娱乐场所等等这些充满欲乐、商务、赌博性质的场所,以免遭到没有必要的非议和受俗人的疑质,以维护出家人的威仪与声誉。作为身无分文、名下无恒产的南传出家人如果有事情非要到这些敏感地带不可,通常会有在家人或净人载送,整个过程都有在家人或净人陪同。由于身上不能持有钱财,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是绝对不可能在商场‘逛街购物’或流连在充满感官欲乐性质的场所。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作个总结:不管一个南传出家人是真是假,只有简单一句,就是不要给钱!以上所提供的主要准绳已经足以签定真伪,对于一位南传出家人是否能出示「僧伽证」[12],那已经是不重要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佛总与许多正信佛教团体吁请佛教徒与社会人士 ,无论在任何场所若发现这些假冒出家人的不法之徒向民众讨钱,或以欺骗手段要求募捐,就应该立即向附近的警署报案,协助警方采取严厉与迅速行动,将这些假出家人绳之于法。公众可致电警区主任联络,或致电03-2262690 向佛总举报有关假出家人所在地,以便向当局投报。佛弟子们与公众人士应该踊跃配合,拒绝给钱及举报假出家人,制止假出家人利用公众的慈悲善心诈骗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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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泰国与马来西亚是邻居,虽然两国的国教皆不同,但彼此有文化与宗教的交流。近年来南传佛教在大马普及,泰式寺院也在大马各地如雨后春笋,导致许多寺院缺乏出家人的局面,所以当地的护法信众时常邀请泰国的出家人来住。一般泰式寺院的泰籍出家众占了多数,反之大部分的本地出家众却喜欢前往泰国、缅甸和斯里兰卡潜修。
[5]众学法(Sekhiyā dhammā)的内容是关于出家众进入和坐在俗人住区、托钵时、用餐时、说法时等的行止威仪。
[6]净人,kappiyakāraka简称kappiya,使事物成为出家人允許接受或使用,护持出家人持净戒和服务僧众之人。
[7]当然也有一部分真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接受信徒的金钱供养,所以我们不能只是凭接受金钱的就断定一概是假的,只能说南传出家人接受或使用金钱都是不如法,违反佛陀制下的戒律。
[8]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也作过人法,即超越常人的能力与证量。在《文句分別》中解释:「上人法名为禅那、解脫、定、等至、智见、修道、证果、断烦恼、心离盖、乐空闲处。」当在家居士向出家人请示佛法时,切记不可问及出家人修行的证量和体验,应当如法的请示:「我们应当如何修行以断除烦恼?」而不是:「您是如何修行以断除烦恼?」
[9]比库,也音译为「比丘」、「苾芻」等,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
[10]除了讨药物之外,在本生经(Jataka)当中曾经记载有一位独觉佛(Pacceka Buddha,辟支佛)过午入村讨得粘土,以修理住居。
[11]有关于七日药与终生药的解释请参考注脚19与20。
[12]几年前,马来西亚最大的佛教团体—佛总推行僧伽证,并呼吁全国正统出家人,不管是任何传承,要向佛总申请僧伽证以证明出家人身份。此设施乃为了杜绝近年来日益猖獗的伪僧人横行、管制附佛外道的泛滥和考核僧人的素质以维护整体僧伽的形象。
何谓邪命?
依照佛陀的正法、律中出家修行的南传出家人,是依戒、抑制来避免习行邪命。心的圣洁,出离了世间,与八圣道结合,努力证悟圣果为最终目标。依正命过活是出家人必须奉行的职责,出家人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而谋生。邪命为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意,以利求利等诸恶法所维持的生活,即受到智者所遗责的生活方式。
一位活命清净、依戒自律、具足正当的行为与行处的南传出家人是已经禁止接受金银、禁止沽酒抽烟等诸麻醉品、禁止歌舞戏乐及观看不适宜的娱乐表演如电视剧、音乐演奏、歌剧舞蹈、艺术展览、特技表演、运动球类比赛、阅兵列阵、军事演习、禁止诸类游戏与赌博如下棋、打牌、打球、猜字、顽耍、舞刀弄剑、跑跳、吹囗笛、唱卡拉OK、跳舞等下劣的行为、禁止弄拳秀腿卖武艺、禁止为人传递讯息、从事媒嫁与办理差事、禁止从事买卖、禁止装饰及美化身体的设备、禁止闲谈戏论、禁止争吵辩论、禁止替人看手相命理、预测财运、禁止占卜预兆、问卦测字、禁止推测福祸吉凶、禁止谈天地变易、禁止相学解梦、禁止做火供、禁止献供诸神、禁止预言气象、禁止看地理风水、禁止驱魔役鬼、禁止咒害解降、禁止媚药媚术、禁止超度亡魂、禁止念咒洒净、禁止操作巫术施降、禁止为战略顾问、政务国师、禁止星卜术、禁止解说征兆与预兆、禁止为人安排良辰吉日、禁止炼丹、行医施药[13]等等一切欺诈法术、低劣技艺而行的邪命(更详细的敘述请参见《长部·第二经·沙门果经》)。若能离此诸种邪命,即名活命遍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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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允许接受治疗的病者有:法友、在俗父母、父母扶养人、维那、求剃度人父母之亲属,除婿媳,剃度师之父母婿媳、偶在寺住宿人等。但不得以此希求酬答。
出家修行之目的与责任
『准达,他自己确实已陷入沼泽,而将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泽者,无有此事!准达,他自己确实没有陷入沼泽,而将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泽者,乃有此事! . . . . . 』《中部·减损经》
作为南传出家人唯一真正的任务是勤修戒定慧三增上学,努力去除内心的泥泞━贪嗔痴,成就圣道圣果来利益众生,为人天的应供和精神导师。 此外,出家人尚担负着住持佛法的职责。住持佛法包括学习三藏圣典以传续佛陀的正法,以及说法利人。出家人通过从事高尚圣洁的梵行生活來培育心智,同時也通过实践佛陀的正法、律以及弘扬佛法來回报社群、自利利他。
在家信众供养布施出家修行者衣服、饮食、住所、医药等日用必需品,在物质生活方面资助出家人。而作为对广大信众的回报,佛陀要求出家人应当在言行举止上能夠作为人天师范、道德楷模,在心灵上、信仰生活上也应当对在家人起到帮助鼓励和皈依投靠的作用,出家人必须是在家信众的精神导师和心理医生。因此,一位南传佛教出家人除了严持戒律、潜心止观修行、保持佛法传承之外,还应当以适当的方式适時地向在家俗人宣扬佛法、开导群迷。
『诸比库,诸婆罗门、居士对你们有许多助益,因为他们供养你们衣服、饮食、住所、病人所需的医药资具。你们对诸婆罗门、居士也有许多助益,因为你们为他们宣说初善、中善、后善,有义有文的正法,显示完全圆满、遍净的梵行。诸比库,如此,通过彼此间的互相资助,使导向超越诸流、正尽苦边的梵行得以住立。』 《小部·如是语第·107经》
南传出家人托钵时供养须知
无论在什么场合或地点看到穿着南传袈裟的出家人正在托钵,施主有生起意念要供养之心时,切记不要往钵内放进金钱或红包。佛陀制定钵的目的,只是让出家人用來在托钵時接受食物和如法必需品而已,纵然是为自己的父母亲托钵也好,哪怕即将病死也好,没有任何一种理由或情况之下,钵被利用来接收金钱或红包。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施主可以依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喜好来供养一些主食或副食品,荤食[14]或素食皆可,要供养出家人的肉食是必须很明确是三净肉[15]和佛陀所允许的肉类[16]。同时可以布施水果[17]、糕点、饼干、甜品等小食。此外,也可以布施南传出家人午后果汁[18]、佛陀允许的七日药[19]、终生药[20]或混合药[21]。
不要在午后供养食物给南传出家人,因為南传出家人必须持守不非時食学处,既过了午后就不再进食,同時也不能貯存食物。应只在南传出家人允许进食的時间內供养食物,即天亮后至日正当中这一段時间,其余时候则为非时。过午一直到明天黎明之前这段时间是诸佛与诸阿拉汉(arahant,阿罗汉)不用餐的时段,故称为「非时」。马来西亚过午的时间大概是在一点到一点半之间。一些在泰国受戒的出家人仍然依据泰国过午的时间,即过了大马时间中午十二点后不再进食。不过施主可以在过午后供养南传出家人被允许饮用的非时果汁,也可以在任何時候供养药品。
同時也不要供养南传出家人不适合的物品,例如:烟酒[22]、化妆品、香水、娱乐用品、游戏器材[23]、金银、宝石、装饰品等。佛陀说假如有人供养不如法的东西给如來或如來的弟子,他将获得「非福」(apuñña)[24]。
由于南传出家人托钵時是必须赤着脚的,所以为了对三宝表示恭敬,施主在供养時也应该脫掉鞋子,并下跪亲手奉着供养品放进出家人的钵。在托钵的清净出家人犹如一块「流动的福田」,有智慧的施主们总是时常把握机会在无上的福田耕耘播种,以累积福慧、明与行的种子和菩提道的资粮。
为了累积更殊胜的善业,一个有正信的施主在供养一位或多位出家人的时候内心会作意为供养以佛陀为首的僧团,而不是在供养个人,如此作意就不必去在乎接受供养的出家人是否戒行清净、品德修养高低、瓦萨[25]大小等,对每一位出家人都是一视同仁,一律视为僧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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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南传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规定出家人一定要持素,出家人可以依自己的喜好决定。无可否认,目前也有许多南传出家人是持素的,他们多数是基于健康的理由或者认为现代社会并不容易获到真正的三净肉而持素。由于南传比库不得煮食(沙马内拉与十戒尼依然可以),必须完全依赖施主的供养,所以身为一位出家人必须易于接受供养与护持。除了生病以外,一位南传出家人是不能向无血缘关系的施主要求合意的食物,他必须接受人家供养的任何食物。再者,出家人对于食物的省思犹如服药一般,只是为了滋养色身,消除饥饿的苦受,以便能继续修习梵行而已。
[15]佛陀允許出家人食用三边清净的魚肉:
不见 (adiṭṭhiṃ) ——施主所拿来供养的肉,是出家人并没有看见这是专为出家众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闻 (asutaṃ) ——所拿来供养的肉,是出家人并没有听说这是专为出家众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疑(aparisaṅkitaṃ) ——知道这是排除了见疑、闻疑,以及两者俱非疑的鱼、肉。
[16]在《律藏·第四部·大品》里,佛陀有规定比库们不可以食用十种肉,即: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鬃狗肉。除了这十种肉之外,其他肉类是被允许的。
[17]在南传比库的戒律中,比库是不允许伤害土地、植物,乃至有生长能力的种子,如果供养比库的食物中有水果,而那水果的种子有生长能力的話,那么施主应当学习作净方法,并为那位比库作净。「作净」在此是指,由沙马内拉或施主等未受具足戒者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库可允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是:当水果等还在施主或净人的手上時,或比库把水果等交给净人后,比库说:「kappiyaṃ karohi(你作净)」,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并回答:「kappiyaṃ
bhante(尊者,已作净了)」。假如水果很多时如葡萄等,先把水果放在盘子、碗或篮子等容器,使每个水果都连接碰触在一起后才作净。不要只拿一个起來作净,而是在作净時它们都还碰触在一起。如此在一个水果作净時,其它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净了。如果可以的话,是在供养之前把水果里面的种子完全都去掉会比较方便。
[18]午后果汁称为时分药(yāmakālika)、也可称为非时果汁或非时浆,是只限制于一天之內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过的蔬菜汁。南传出家人在过了午后不再进食,下午一直到隔天黎明升起之前,出家人是允许饮用非时果汁来止饥渴。
在《律藏·药篇》中有提到除了谷果汁、煮熟的菜汤与蜜花汁之外,一切诸小果如葡萄、苹果、芒果、香蕉、橙、柠檬、荔枝果等等、一切叶汁、一切花汁以及一切甘蔗汁皆允许榨成非时果汁。
根据律藏的注释,有九种大果以及一切其他种类的谷物是不被允许拿来作非时果汁的,这九种大果分别是:
一、椰子nāḷikera(无论是椰浆santan或纯椰子水)。
二、棕榈果talā,马来语称为nira 的甜果汁,这种汁液发酵后也可制成酒。
三、菠萝蜜果panasa,即马来语称为nangka的水果 。
四、面包果 labuja。
五、葫芦alābu。
六、甜瓜kumbhaṇḍa,
七、某种甜瓜 pussaphala
八、某种黃瓜 tipusaphala
九、黄瓜eḷāluka。
非时果汁的制作方法是:由沙馬內拉或在家人等未受具戒者把欲搾成汁的小果压挤后,以布虑出渣滓。滤过了的果汁再调于冷开水稀释,可加糖或盐饮用。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饮用。不过,放在太阳下面加溫则是允许的。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包装果汁如苹果汁、橙汁、葡萄汁等,在出厂前为了保存的关系而经过高溫消毒,因此也不适合过午饮用。
对于受持离非时食学处的南传出家人与持八戒者,麥片、美禄 (Milo)、好力克 (Horlic)、阿华田(Ovaltin)、牛奶、豆浆、红豆水、米浆、番薯汤、巧克力、乳酪、冰淇淋及三合一咖啡都是属于嚼食,一律不许在非時服用。根据斯里兰卡及泰國佛教的传承,不加奶精的纯咖啡允许在非時服用。由于缅甸人把茶叶当食物,故缅甸传承的出家人过午不喝茶。但斯里兰卡和泰國传承的出家人则把茶当成终生药。
[19]七日药 (sattāhakālika) 是允许南传比库在七天之内存放并食用的药。有五种七日药,即:
一、生酥navanita—牛油(butter)
二、熟酥sappi—精练奶油(ghee)
三、油tela—植物油与动物油
四、蜂蜜madhu
五、糖phāṇita —蔗糖、棕糖、红糖、冰糖、砂糖等。
这里的「七日」乃是对南传比库而言,对沙马内拉与十戒尼则没有存放天数的限制。
[20]终生药(yāvajivika)也称尽寿药,是没有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一类的药品一般上只是用来治病而不是当作食物来吃的。根据《律藏·药篇》,尽寿药可以分为六大类,即:
一、根药 (mūlabhesajja):姜黃(haliddaṃ)、生姜 (singaveraü)、菖蒲 (vacaü)、白菖蒲 (vacattha)、麦冬 (ativisaü)、辛胡莲((kaṭukarohiṇī)、伍西拉 (usīraṃ)、蘇子 (bhaddamuttakaü)、其它根药。
二、涩药 (kasāvabhesajja):寜巴涩 (nimbakasāvo)、古答迦涩 (kuṭajakasāvo)、巴多拉涩
(pañolakasāvo)、苦味的植物 (pakkavakasāvo)、其它涩药。
三、叶药(paṇṇabhesajja):寜拔叶 (nimbapaṇṇaṃ)、古答迦叶 (kuṭajapaṇṇaṃ)、巴多喇叶 (paṭolapaṇṇaṃ)、古喇西叶 (gulasipaṇṇaṃ)、咖巴西咖叶 (kappāsikapaṇṇaṃ)、其它叶药。
四、果药 (phalabhesajja):威兰迦 (vilangaṃ)、胡椒 (maricaṃ)、毕帕利 (pipphali胡椒)、
柯子 (harītakī)、川练、馀甘子 (āmalakaṃ)、苟塔果 (goṭhaphalaṃ)、其它果药。
五、脂药(jatubhesajja ):树脂、药脂树 (hiṇgu)、叶和茎以火提炼出的脂 (hiṅgujatu)、叶和茎以火提炼出的脂与其他东西混合(hiṅgusipāṭhikā)、答咖巴帝 (takkapatti)、答咖般尼 (takkapaṇṇi)、萨周喇沙 (sajjulasaṃ)、其它树脂药。
六、盐药 (loṇabhesajja):海盐 (sāmuddikaṃ)、黑盐 (kalalonāṃ)、岩盐 (sindhavaṃ)、食盐 (vilaṃ)、于其他化合物混合之盐。
[21]混合药是当有不同种类的药可能会混合在一起食用。混合之后的药应以其中使用期限最短的時间来计算。例如中药材一般上都属于终生药,但是若掺进了蜂蜜则成了七日药。如果在七日药或终生药中加进了食物,则只能在午前服用。例如:枸杞子、党参、肉桂等中药材都属于终生药,但是若加进鸡肉等一起煲汤时,则不得在非时食用。
[22]如果施主使用少量的酒加在菜肴,目前是为了调味或去腥,而不是为了麻醉是允许的。至于烟,在律藏里佛陀也有允许患鼻炎的比库以一种特殊的烟疗法治疗鼻炎。这种特殊的烟疗法虽然有通过嘴把烟吸进,然后再从鼻孔喷出,但这只是纯粹为了治病。然而,现在有许多没有病的南传出家人有抽烟的习惯乃是不争的事实。信众供养香烟给出家人是不适当的,因为这种布施是「非福」。再者,作为一个要战胜内心的贪嗔痴、调服自我的生命斗士,更应该排除一切能导致心软弱之因素如咖啡因、尼古丁等。
[23]虽然说僧人出家的目的是为了成就止观禅,断除烦恼,但也需要有健康的体魄来辅助修行,以便能在梵行路上走得更顺。一位经常生病的出家人除了难于修行之外,也会经常劳动到施主的财力和时间,让施主忙于奔波。若一个施主的信心并不强,很容易让对方生起烦恼,乃至对三宝生退心。出家人一般的运动不外乎是经行、赤脚托钵、行脚云游或作务。但在现代的社会,尤其是非佛教国的地方,许多出家人是鲜少托钵云游的,有时只是偶尔象征式的到外托钵而已。他们一般上是长期住在寺院里,有信徒每天会亲自前来供养。在非佛教国家,由于出家人不多,一些道场难得有出家人住,施主们自然就非常殷勤的护持服侍,导致一些出家人长期缺乏劳动,本身也由于缺乏运动而导致慢性病丛生,一些信徒也供养运动器材予出家人。
[24]帕奥禅师曾经对「非福」(apuñña)作出这样的解释:若一个人供养香烟、酒类或金钱等不如法的东西给出家人等于是一种鼓励欲乐、迷醉、麻醉的行为。当这种业在临死之前成熟时将能导致堕落到苦趣。若不幸投生到畜生界时,这个业会导致投生为一只不正常或疯的畜生;若再从恶趣出来投生做人时,也会导致投生为不正常或疯的人。由于这种不如法的供养会为施主带来不好的果报,所以称为「非福」。
[25]瓦萨(vassa):即戒龄、僧龄。受具足戒的出家人每度过一年一度的雨季安居,其戒龄则增加一岁。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语为vassa,故比库度过了几个雨安居,则计算多少个瓦萨。拥有十瓦萨的出家人可以被尊称为长老,二十瓦萨以上的则可尊称为大长老。
居家供僧HOUSE DāNA
南传出家人除了在清晨着衣持钵游化人间托钵之外,只要当天还没有接受到任何人的邀请,出家人是可以接受施主的邀请到家中接受供养的,这是现代所称的居家供僧(house dāna),这也是在佛陀时代的信众们时常供养佛陀与弟子们的方式。邀请出家人到自己的家中接受供养很简单,以下有几个步骤提供有意实行house dāna的施主作参考。由于南传出家人身处在俗人家时,无论前往、停留、坐、用餐、说法等,都有很多行止威仪必须遵守,所以有几个细节施主也需要留意:
1.施主可依照自己的意愿与能力邀请一位或多位出家人到住家应供。首先施主须主动向出家人提出邀请,并询问及安排好适当的日期和时间并提供交通接载。由于南传出家人是不能与女众相约同行,故应当安排男众邀约且同行,或者由男司机负责载送。
2.在出家人还没有抵达之前,施主应当先把居家打扫整洁,以让出家人能在清新整洁的环境下用餐。施主也应当预先敷好出家人的座位,至于坐在椅子或盘腿在地上进食皆可。然而,由于传统关系,有一些泰國出家人是不坐在一般的高脚床、椅的。也有一些出家人只是以手进食或奉持「一座食」,「一座食」即在进食时只坐在原位不走动一直到食毕为此,所以在出家人的座位旁也应当摆设好能够洗手的净水、纸巾、洗手液或肥皂、垃圾桶以准备让出家人装食物残渣。
3.由于无病的出家人是不能穿鞋入俗间,所以应当在家门前准备洗脚水和抹脚布,以让赤脚前来应供的出家人在入家之前得以洗脚。
4.当出家人到了施主的家時,施主应当主动邀请出家人进入屋內,因为出家人不能擅自进入俗人家。施主也应当亲自为出家人洗净和抹干脚,此善举可以为自己累积很殊胜的恭敬善业。当出家人进入家时,施主应当先邀请出家人坐下。为了表示恭敬,施主应当先长跪合掌等待出家人就坐,顶礼及邀请出家人接受供养。
5.由于路程或停留時間的关系,有些出家人会需要上厕所,施主可以邀请:
「尊者/bhante(们),在停留我家期间,家里一切请随意使用,无论需要上厕所,或要用到电灯、饮水等,请不用客气!」
因为主人未邀请,又沒有净人随从的情况下,出家人是不可以在未经许可之前直接使用施主的东西。此外,由于出家人在寺院以外、林野 (arañña)以外、入村到俗人间是不能扁露右肩的,更体贴的施主会再进一步向出家人提出:
「尊者/bhante(们),在这期间,我把这间家供养给尊者/bhante(们)作为临时的寺院。」或者说:
「尊者/bhante(们),请您们当我的家为休息处。」
当施主提出邀请后,出家人方可解除披覆(full robe)露出右肩,让出家人更方便如厕和进餐。
6.有出家人在居家期间,施主不应当打开电视节目与播放音乐,以示尊重,因为出家人皆不得观看电视节目与收听音乐。
7.为了让施主的供养能为施主本身带来更大的利益和果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如出家人还有非常充足的时间用餐时,通常出家人会在供养之前为施主传授三归五戒或八戒,让施主以清净无瑕的五戒或八戒下行布施。
8.根据南传佛教的比库戒律,除了齿木(牙刷)与水[26]之外,所有能够进口的东西都必须经过手授;在准备好食物后,施主必须亲自手授所有食物予出家人。假如出家人是坐着用餐,桌上的食物有很多盘又重,施主可以一盘一盘地授食供养;如果桌子不大,食物也不是很重,施主也可以由一位或两位把整个桌子抬起而授食供养,但重量不得超过一位中等男子能抬起的重量。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手授食物时,不应当与出家人距离太远,必须在伸手所及的距离之内,否则手授是不如法的。
9.在供养食物完毕后,出家人会为施主们念诵一些祝福文、护卫经、随喜和回向功德。这时候,有经验的施主会以右手持着一个盛满清水的银壶,在跟随着出家人念诵回向功德文的同时,把水滴在置于盘上的银碗中,直到水盈满碗并流到托盘中,这种称为施水仪式,这种施水的仪式在传统上常被视为正式的布施仪式,在各个上座部佛教国家都非常普遍。有时施水仪式会在稍后才进行,要看在领导仪式的出家人决定。
10.施主应当让出家人先用餐,而且不要与出家人共桌用餐,也不得在出家人用着餐时要求请示佛法,应尽量保持肃静。
11.除了出家人已经表明把多余的食物舍出让在家人自由食用,施主应当不要去碰触摆在出家人前面的食物。因为一旦在家人以一颗要取走的心碰触到这些食物时,出家人已经不能再食用了,除非重新再手授一次。不过,如果只是抱着一颗非要取走,而只是要服侍的心来帮出家人填饭菜的话,那是可以的。一些传承为了更谨慎还是会要求把食物再手授一次。一些受持“一钵食”的出家人会把所需要的食物都放进钵里,钵以外的食物就任施主处理。供养出家人过后,施主也可以开始进食。
12.通常出家人在用餐完毕后,会先洗刷一番,这时施主应当主动为出家人洗钵或餐具。若当天有烈日,钵洗好抹干后要放在太阳下晒一两分钟,若是阴天则可放在外面风干一会儿,若是雨天就只是把钵抹干即可。用膳后,施主可以在适当的地方为出家人敷座以便能让出家人为施主开示解惑、诵经祝福、随喜及回向功德。在任何用餐过后的时间,施主可以供养出家人非时果汁、七日药、终生药、袈裟或如法必需品等等。
13.根据南传出家戒的众学法(Sekhiyā dhammā),身处于低位者是不允许向身在高处又没有生病的人说法,所以在听法或向出家人请示佛法时,施主必须只坐在地上或低于出家人之处以示对法的恭敬。
居家供僧是佛陀赞叹的供僧方式,有智慧的施主们若要累积福德善业,或者遇到无论是红白事时都会邀请僧众到家中应供。从整个供养的过程中,施主们一家大小所表现的亲力亲为、出钱出力、费心构思策划、以几道拿手好菜供养、以如法获取的资具布施、以及对僧众展现的虔诚、恭敬心、亲善、尊敬等等已经为自己与家人累积了无数的善业,因为居家供养很容易具足了殊胜的亲自施[27]、细心施[28]、智相应施[29]、有附属品施[30]、善士施[31]等等。有研究过阿毗达摩(Abhidhamma)的人或有观智的禅修者都知道,在内心一生起要邀请出家人来接受供养的那一个念头开始,然后再付之以行动、策划、邀请、买菜、烹饪、接载、礼敬三宝、皈依三宝、受戒、供僧、服务、听法、发愿到分享及回向功德的整个过程中已经有无可衡量的善业在心流刻下痕迹。日后,只要内心一回忆起自己曾经造过如此殊胜的善业而生起欢喜心时,又造下无数的善业,就像雪球效应一样越滚越大。而在这些善业当中又有大部分的善业是无尽业,只要还没有解脱生死轮回,这些业永远都是有效的!只要因缘一具足就会带来果报。居家供养同时也制造一个善缘让亲朋戚友以及左邻右舍亲近善知识、认识佛法、在无上的福田种福的机会,有缘的人因对佛法产生信心而皈依三宝,实在功德无量,远比起只是给予他们物质资助来得更可贵。佛陀教导在家信众除了自己要布施,也要邀请他人一起参与布施,这样不但福报好,人缘佳,随从也多。
有智慧的施主也常藉此居家供僧的功德回向予已逝世的亲属、祖先神明、天神、家里的守护神以及与一切众生。经常做功德又懂得把功德与诸天神、龙天护法、大小守护神、鬼道和所有众生分享的善人,非人也会欢喜的守护他、敬爱他、怜爱他。有天神经常到来的住家是充满着光明与吉兆,住在如是家的善人也常见吉祥事。
『一个有智慧得人应该在他所住的地方供养有自制力、
有德行的梵行者,再将供奉转献予那儿的神明。
神明受到敬爱,也而敬爱他,
并且怜爱他,如母亲对亲生儿一般,
受神明怜爱的人常见吉事。』
《长部·第16大般涅槃经》
居家供僧对维系僧俗之间的和谐带有着深远的影响。透过居家供养,出家人与在家人有机会来个更亲切的交流与互动,僧众因此更能够了解施主的状况而给予适当的教导与安抚,而施主也将能更了解僧众的行持与职责,以籍此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与误解。House dāna犹如僧信联系之桥梁,也是有智慧的施主们福慧增长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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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佛陀时代的印度,水源是无价的,无论是村落的井水、住家的缸水、路边的瓮水也好,任何人都不需要经过允许皆可自行取用。所以对那时候的比库来说水是不必经过手授。不过对于热水还是需要手授,因为古印度时代的人们必须通过劳力砍柴或买柴来烧煮开水,所以说热水是主的。然而,对现代社会来说,除了雨水,自来水是有价的,施主也需要以电或煤气来烧开水,矿泉水、蒸馏水等瓶装饮用水都是施主用钱买的。为了谨慎,一些出家众还是会要求即使是白开水也要手授。
[27]亲自施即是亲手非通过他人所做的布施。巴利经典的《长部•巴亚西经》提及亲自施比非亲自施有更大的福报。
[28]细心施是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譬如布施花,在摘好花后,施主把它们做成漂亮的花束才布施,这是属于有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若少了细心准备,而只是把摘自树上的花原样地拿去布施,以为只是布施花就够了,这是属于不细心施。一些古代的作者把“sakkacca-dana”和“asakkacca-dana”译成缅甸文时,它们的意思变成是「有敬意的布施」和「无敬意的布施」。这时常误导现代的读者,以为它们的原本含意是布施时对受者有或没有敬意。事实上,「有敬意」在此的意思只是对布施细心的准备而已。
[29]智相应施是在布施时,对于思和布施的果报具有明觉心是为智相应施。若只是纯粹跟随别人做布施而没有明觉心,那是属于智不相应施。在此必须说明在布施时,只是对布施的因果有醒觉心已足以形成智相应施。关于这点,在此必须解释如下的训诫:「每当布施时都必须具备观智,如下:我这施者是无常的;布施之物也是无常的;受者也是无常的。无常的我布施无常的东西给无常的受者。每当布施时,你都必须如此观照。」这个训诫只是为了鼓励修习观智,不可误以为没有观智的布施即是智不相应施。事实上,欲培育观智的人首先必须舍弃我、他、男人、女人的观念,即我和自己的假相,而只是观照他们为名色蕴。接下来必须观照与了解到这些名色蕴的本质是无常、苦、无我的。若不能分别名色蕴,而只是以世俗的观念来省察「我是无常的;布施之物是无常的;受者是无常的。」真正的观智是不可能如此生起的。
[30]布施时有配以其他合用的物品是有附属品施。例如:在布施食物为主要物品时,也同时布施其他适当的必需品与资具是为有附属品施。若除了主要的食物之外再无其他陪同的物品,那么,这是无附属品施,在布施其他东西时也是如此分别。佛陀有许多随从的这一特相即是过去在行菩萨道时常做有陪施的成果。
[31]善士施有五种。有五种由有戒行之人所做的布施:
一、确保食物是新鲜、清洁、有益与受到细心准备的布施。
二、布施时充满恭敬心。
三、亲手布施(自无始轮回以来,有许多世我们是缺手缺脚的。今生有幸得以手脚具足,我们就应该掌握稀有的布施机会,亲手去做,省思我们正在善用自己的手来为未来的幸福与解脱而奋斗。)
四、细心的布施,而并非有如把剩下不要的东西丢掉一般。
五、布施时具备了业报智。
还有另外五种善士施:
一、信施:布施时对因果法则具有信心。
二、细心施:确保食物是新鲜、清洁、有益与受到细心准备的布施。
三、应时施:在适当的时刻与情形之下所做的布施。如在用餐的时刻布施食物、在卡提那时布施袈裟、在生病时布施药物。
四、摄益施:布施是为了帮助受者或向他表示善意。
五、无破损施:布施时没有破坏到他人之尊严。
这五种布施都会带来极大的财富。除此之外,信施也会带来清秀美丽的相貌;细心施则使到施者的随从与侍者都很细心及服从命令;应时施的果报则是在适当的时刻带来极大的利益,或者每当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时常出现贵人扶助;由于摄益施,施者在善报来时可以真正地享受它;由于无破损施,施者的财富不会受到五敌:水灾、火灾、国王或政府、盗贼与敌人摧毁。
护持南传出家人之指南
门答咖允许(Meṇḍaka Kappati):
『诸比库,若人们有信心、净信,
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的手中:
「请以此给于尊师所许可的〔物品〕。」
诸比库,我允许你们接受由此〔所得的〕许可的〔物品〕。
然而,诸比库,
我不说〔你们〕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寻求金钱。』
《律藏·大品·药篇》(Mv.299)
上座部佛教(南传)传承的法律下出家的修行人只能接受如法必需品的供养,而不能接受和拥有任何形式的金钱,如钞票、红包、支票、现金礼卷、信用卡、提款卡、金银珠宝等。所有受南传比库[32]戒、沙马内拉[33]戒和十戒尼[34]的上座部传承出家人接受金钱、使用金钱、管理金钱、支配金钱或做交易买卖都是属于犯戒[35]的行为。在不持金银学处下,由亲人眷属、施主、无论个人或团体、寺院或道场定期发给的钱作为日常开销,或者作为接引众生发展弘化事业的经费,南传出家人一律不得接受。
如果一位施主拿着一笔资金想要供养一位受南传戒的出家人[36]作为四种资具(即衣、食、住、汤药)或其他如法必需品的等值,為了避免出家人犯戒,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如果施主知道该出家人的净人[37]是谁的话,那么施主可以直接把资金交给能负责的净人,然后由施主自己或净人向该出家人提出妥当如法的邀请。如果施主不知道净人是谁,那么施主应当先問谁负责当淨人,施主可以问出家人:
+ 「尊者/bhante,请问谁是为您服务的净人?」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请问您的净人是谁? 」
+ 「尊者/bhante,某某施主想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xx元,请问您的净人是谁?」
确知能为出家人处理如法必需品的净人之后,施主就把该资金交给净人,然后再向该出家人提出供养的请求,或者由该净人向出家人提出邀请(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最少一人,无论是由施主亲自邀请或者由净人向出家人提出邀请)。 施主的邀要法可以经由口头邀请,也可以通过书面、邀请卡、供养卡邀请。
在提出邀请时,施主可以说: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xx元,已交代给某某净人。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時,可以向他要求,他将会供养必需品给您。」
+「尊者/bhante,我已经委托了如法必需品的基金xx元给您的净人,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可以向他索取。」
+「尊者/bhante,必需品资金已经由我们交给净人了,您随时可以向净人领取所需的如法必需品。」
+ 「尊者/bhante,您的净人已经受我委托了,请在适当的时候找他,他将供养您如法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已经把一笔钱交到净人的手中,请您找他领取如法必需品。」
如果施主对一位出家人有充分的信心,他/她可以向该出家人提出终生的邀请,让出家人何时都可以向施主提出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要求:
+「尊者/bhante,不管任何時候您有任何需要,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
+「尊者/bhante,如果您有任何需要的时候,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內,您都可以向我索取。」
+「尊者/bhante,在任何时候,如果尊者有什么需要可以向我提出,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将尽能力满足尊者的要求。」
**虽然施主曾经向一位出家人提出终生邀请,但还会随着当时的因缘而改变。当出家人发现到该施主已经陷入经济问题或信心动摇时,即使他曾经提出终生邀请,除非是非常紧要和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上出家人是尽量不向他要求必需品的。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四资具,您随時可以向我索取。」
** 这种邀请法只是限定四资具(即衣、食、住、汤药)的供养。
+「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任何帮忙或服务,可以跟我說。」
** 这种邀请法只能让出家人向施主请求帮忙而不能向施主要如法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已经将钱交给负责建造孤邸的建筑商/工匠,您只需要监视他们工作是否适当就行了。」
+「尊者/bhante,无论您需要什么东西或要将什么东西给予什么人,尽管派他们来我这里拿。」
+「尊者/bhante,我将把钱交给净人或给我自己的人,或我亲身保管,您尽量接受、使用得自于此的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换必需品的礼卷价值xx元。」
**只能换取如法必需品,而不能兑换现款的礼卷或书卷等可以允许接受。
+「尊者/bhante,我要为您办护照与签证手续。 」
+「尊者/bhante,您所有的医药所需由我来负责。 」
+「尊者/bhante,我们要把一块有xx公顷的果园供养给僧团作为寺院。」
+「尊者/bhante,愿我们把这座禅修道场奉献给现在与未来的四方僧伽。」
有时因为一些施主向出家人提出不当的邀请之词句,而导致该供养变成不如法,在这情况下如果任何南传出家人以三种方式[38]中的任何一种来接受供养就违犯戒律。所以在用词时要谨慎,不要牵涉到供养金钱,或尽量不要提出与钱相关的语词。以下是一些错误、不如法的邀请法:
-「尊者/bhante,请问您有净人吗?我要供养您xx元。」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红包xx元,我该把这些钱交给谁?」
- 「尊者/bhante,我想供养您xx元作为您如法必需品的资金,请问谁是您的净人?」
- 「尊者/bhante,我该把这笔作为您购买如法必需品的钱交给谁?」
-「尊者/bhante,某某施主叫我把这红包交给您作为您的必需品资具,请问我该交给谁?」
**以上的几个例子,当施主以错误的方式询问时,若出家人指出净人是谁就犯舍堕(nissaggiyā pàcittiyā),因为这是命令他人为自己接受金钱。对于不如法的邀请,出家人唯一能做的只是拒绝接受。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的基金xx元,已经托付给您的净人。」
- 「尊者/bhante,请接受这笔买如法必需品的钱吧!」
- 「尊者/bhante,某某人委托我将这笔钱供养您作为如法必需品,请将钱收下。」
- 「尊者/bhante,某某人派我来送钱给您买袈裟与钵,请将钱拿去。 」
以上几个例子都很表明供养出家人的是钱(基金),而不是如法必需品,出家人听了若接受就犯舍堕。如果一个施主拿着钱、红包或以纸袋包着钱,虽然施主口头上并没有说要供养金钱,而对着出家人表明说:「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必需品。」或者说:「这是作为您换如法必需品的。」然后把钱放进钵里、或放在地上、或放在出家人的身边、或放在某一处,出家人也一律不能接受。如果在家施主以不如法的东西供养南传出家人,施主将得到的是「非福」(apuñña),因为不如法的供养能导致出家人犯戒,而对施主本身来说也是一种不善业。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您xx元,作为您的飞机票、车票等。 」
- 「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经济的支持/经济上需要帮忙,请跟我说。」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支持您的生活费。」
- 「尊者/bhante,您的车费、交通费用、电话费我來出/付/供养。」
-「尊者/bhante,我帮您付/出护照与签证的费用。」
- 「尊者/bhante,我为您付所有的医药费。」
**因提到「费」、「费用」,是比较可议,为不恰当之供养法。应当改提供养「生活所需」、「机票」、「药物」、「电话卡」比较好。
- 「我将这笔基金供养给僧团,尊者/bhante们,请从这里取得您们的四事供养。」
- 「尊者/bhante,我要供养这笔基金给僧团,建一座禅堂、斋堂、厕所或其他。」
- 「尊者/bhante,我们为了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筑而供养这些钱,请您拿去保管起来。」
**南传出家人不仅是不准许为自己接受金钱,即使是要赠给僧团、一群的出家众、自己的父母与亲人、其他人、佛塔、寺院、慈善机构、倡印佛书、建设寺院或做为其他用途的义款、救济基金等,南传出家人也都一律不准许接受。如果有南传出家人接受这些钱后拿来买必需品或用来建道场的话,那么该必需品或道场都是属于舍堕物或舍堕道场(不如法物品或道场),不能为其他南传出家人使用。如果没有提到僧团、僧群或个别出家人作为接受者,施主们只是说:「我们将这笔基金供养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筑或作为僧团的四事供养。」那么出家人能通知其净人说:「这群施主们是如此如此说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出家人不需要拒绝,因为在场的出家人没有被要求接受这笔钱。除了告诉净人他们所说的话之外,出家人什么也不能做,他们不能接受这笔钱。
要分辨以上两类邀请法如不如法其实很容易:如法的邀请法只是供养出家人如法四资具;而不如法邀请法是供养金钱。在一些情况,如果有施主把钱掺在必需品一起供养,比如供养的书籍中夹有金钱、红包(无论施主是有意或无意的),接受供养时出家人也没有察觉到而无意中接受到这些‘意外’的钱,虽然出家人没有图意,但也能构成犯戒。出家人能做的是对犯戒不覆盖,接着可把这些钱交还给施主,或如粪便般舍弃或丢掉。
南传比库是不能向沒有作出姿请的非血缘要求任何的必需品(生病除外)。如果想要供养但又不知所需者可以向出家人提出邀請,或者直接跟出家人的净人联系。对于那些没有净人服务的南传出家人,施主也绝对不可以为了方便而供养金钱,只能供养佛陀允许的必需品如:钵、袈裟、坐卧具、针盒、腰带、滤网、剃刀、日式拖鞋、药品、书籍、佛像、文具、车票、机票、船票等。如果施主不确定南传出家人需要些什么,那么施主应该自动向出家人提问,或者邀请出家人在有任何需要时可以向施主本身开口要求。
除了供养南传出家人如法必需品之外,施主也可以直接把慈善义款、材料、交通工具等布施给有关道场/寺院的管理人、负责人或护法团体来应付僧伽生活费、或作为道场的建筑经费、道场行政开销、日常开销、弘法支出、或做为载送出家人之用等。也有些护法会员或自愿的信众每月固定捐献若干数目给寺院道场,让管理人或出家人的净人来作适当的分配与管辖这些钱,总而言之不可交给僧团或南传出家人。金银、钱币、货币等基金是造成违犯舍堕罪(nissaggiyā pàcittiyā)的犯因。珍珠、宝石、珠宝、七种未煮的谷物、生肉、妇女与少女、男奴与女奴、马象、家禽、田地与土地[39]是造成违犯恶作罪的犯因。这些都不许为个人、僧团、群体、或其他人而接受。除此以外,基于出家人的威仪与形象,南传出家人是不允许自己开车、驾电单车或踏脚车的。
在南传佛教的巴利圣典中找不到一处有记载到因为南传出家人没有净人服务、或是因为净人不可靠或捲款而逃、或为了种种善巧方便、为了佛教事业、为了弘法利生的目的等等之堂皇的理由而开缘持钱。一个戒行清净、生活谨遵佛陀所制下戒律、无论多小都不随意取舍、对任何应当学习的学处都正持学习、对微细的罪过都见其怖畏的出家人本身就是最有力量的弘法与身教。不仅如此,同时也是真正在护持佛陀的正法久住,让更多的众生能够获得至上法义的熏陶。
主要参考资料:
南传佛教出家戒律:比库巴帝摩卡Bhikkupātimokkhaṃ – 玛欣德比库编译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tid=23632&extra=page%3D1
沙马内拉学处Sāmaṇera sikkhāpadāni -玛欣德比库编译
http://buddha-spath.com/viewthread.php?tid=23625&extra=page%3D1
分文不取A Life Free of Money 原著者:汤敏达 比库 编译者:库那威罗 比库等
http://dhamma.meibu.com/books/yuanshifojiao_bcjyj.htm
不持金钱学处指南-帕奥禅林学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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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果经及其注疏 菩提比库英文编译 德雄比库 中文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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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 Bhikkhu Santagavesaka(觅寂比库)编译
试论南传佛教的传承 玛欣德比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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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纲要 黄谨良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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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南传佛教的出家众可分为五众:比库 (bhikkhu)、比库尼 (bhikkhunī)、正学女(sikkhamānā)、沙马内拉 (sāmaṇera)和沙马内莉 (sāmaṇerī)。其中,比库、比库尼因为已经受了具足戒,成为僧团的正式成员,故称为「具戒者」(upasampanna)。除了比库、比库尼之外,沙马内拉、正学女、沙马内莉和在家人皆称为「未受具戒者」。由于现在已经没有上座部比库尼了,自然也就不会有正学女与沙马内莉。因此,在上座部佛教所说的「未受具戒者」其实是指除了比库之外的所有人。
[33]沙马內拉(sāmaṇera)也音译为「沙弥」、「室罗摩拏洛迦」等,是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
[34]出家十戒,巴利语dasa-pabbajja-sīla。因为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比库尼(bhikkhunī)传承已经断绝,所以女众若想出家修行,可以成为八戒尼或十戒尼(sīlamatā, sīlavatī)。此出家十戒是授予那些住在寺院、剃发出家修行的十戒尼众,其內容与沙马內拉十戒相同。一般上都称为sayalay(缅甸称呼)或mae chi(美琪,泰国称呼)。
[35]在南传比库227条戒中,有四条有关系到钱的戒,即:
一、金银戒(rūpiya sikkhāpada,舍堕nissaggiyā pācittiyā第18条)
二、金钱买卖戒(rūpiya samvohara sikkhāpada,舍堕nissaggiyā pācittiyā第19条)
三、王戒(raja sikkhāpada,舍堕nissaggiyā pācittiyā第10条)
四、门答咖许可(Meṇḍaka Kappati南传律藏·大品·药犍度)
南传沙马内拉与十戒尼必须遵守十戒,第十条就是:不接受金、银和钱。这意为着沙马内拉与十戒尼在实际上也和比库一样,要遵守所有关系到钱的戒条。
[36]这里的南传出家人是指比库、沙马内拉以及十戒尼。
[37]净人,kappiyakāraka简称kappiya,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許接受或使用,护持比库持净戒和服务比库之人。有种错误的观念认为净人是替比库收钱的,事实上,净人是在替施主保管供养比库能换得如法必需品的钱。若他已如法邀请比库,则他也在替比库保管让比库在需要時可以索取的如法物品。
[38]三种接受的方式为:
一、自己接受金钱:当施主供养金钱或红包给比库时,比库亲自拿取金钱;或当他在任何地方发现金钱,而此金钱不属于任何人时,他亲自拿取金钱。
二、命令他人为自己接受金钱:当施主供养金钱给他,或自己发现金钱时,他命令他人为他拿取金钱。
三、允许他人将钱放在自己身旁或为自己保管金钱:当施主说:「尊者,这些钱是供养您的」,而比库允许他们将钱放在自己的附近收藏起来。
[39]若是作为居住之用(viharavatthu寺地),而非为了经济收益,则佛陀允许诸比库接受园林等地。
后记
站在同一阵线的南北传承佛弟子们,笔者想:对于每个爱护佛教、维护圣贤僧众的佛弟子们都不愿意看见不法之徒假冒出家人身份或以佛教名义进行不法勾当的丑闻一再响亮于诸报端,成为民间茶余饭后的讥讽与笑话,贤者善友们同意吗? 站在因果业力的法则上,我们的确悲悯这些严重造孽的不法之徒,为了只是区区短暂的利益蒙眼而为自己带来更长远的不幸与痛苦;即使他们今生不被现有的法律制裁,也难逃业力法规的惩罚。对于他们不爱惜自己的举止,除了感到遗憾与悲悯之外,身为佛弟子的我们也应当尽能力向大众传播如何辨别真假出家人的讯息,让他们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借佛门造孽。若当一个出家人真的是两袖清风、一无所有,社会民众皆晓得出家人的戒律与托钵的真实涵义,当假出家人根本就是无利可图的“行业”,难道还会有人要假冒敛财吗?还会想混入佛门骗吃吗?
不过慈悲的北传贤者善友们,如果您们有机缘遇到真正在托钵乞食的南传出家人,愿您们也不要错失种福田的好良机,供养出家人食物或如法必需品,为您们的道业上累积殊胜的菩提资粮与往生善道的好助缘。对于有关南传戒律允许的供养方式欢迎参考上述的指南。Sādhu sādhu sādhu。
假的南传出家人通常是从泰国来的,他们以游客的身份入境后,就想在大马‘淘金’,打着为泰国某佛庙、佛像等召募建筑经费的理由,沿街向民众搜刮款项。由泰国与中国大陆‘入口’的假出家人也的确让大马佛教界伤脑筋。当然本地也不乏瘾君子和一些居心不良的失业人假扮出家人糊口。现在就让南北传佛教的弟子们共同携手向‘假托钵,真要钱’的伪僧伽说:“不!” 捍卫佛教尊严与形象,是我们四众弟子的责任!
愿正法久住于世!
愿更多众生能获得至上法义的熏陶!
May all being be well and happy always.
May all sentient beings be free from sufferings and attain the ultimate Bliss of Nibbana.
SāDHU! SāDHU! SāDHU!
*这篇草文乃是笔者早期的一篇文章,由于笔者的一些佛友想了解如何更有效率的护僧,再加上当时在大马不时听闻到假出家人行骗的事件,自己本身也遭遇了好几回而深感痛心,觉得有义务去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教育公众,传达护持圣贤僧的讯息,因此而促成编写此文章的因缘。笔者再感恩慈悲的玛欣德尊者能抽空来为这篇草文作些检阅、修改与补充。谨以此法施的功德回向予尊敬的帕奥禅师、吉祥尊者与玛欣德尊者,最后也不忘与敬爱的父母、师长、亲戚朋友、所有读者们以及一切众生共同分享编写此文章之功德。愿大家福慧增上、早日解脱轮回之苦,证得涅槃的至上乐。